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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出台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意见5年内解决135万人“住房难”--中国国情
2011-05-05

  昨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了我市《关于加快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看法》(以下简称《看法》)。《看法》对大力推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给予了15条支撑政策。从今年起,我市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将合并建设,勉励各县(市)区政府采用多种方法建设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将不超过同地段同档次市场租金的80%,同时通过“五位一体”的信息平台对保障对象进行动态化管理。

  

  5年内解决135万低收入群众住房难问题

  《看法》明确,“十二五”期间,昆明市将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45万套(户),解决约135万城乡低收入群众的住房艰苦问题。其中,城镇保障性住房35万套(户),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10万户。

  2011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124388套。其中:新增租赁住房补助11500户,实物建房112888套。实物建房任务中,建设廉租住房30000套、公共租赁住房250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50806套,国有工矿棚户区7082套。5月底前办理完相干建设手续,确保9月30日前开工,年底前完成投资额60%以上,竣工面积35%以上。

  今年,我市还将负责完成省级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拆除重建计划任务,自筹资金完成修缮加固9000户,确保12月底前全体工程竣工。

  

  政企共建公租房可优先向本企业职工出租

  《看法》规定,为便于建设和管理,从今年起我市将实施“两房并轨”,将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合并建设。集中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按总建筑面积15%左右的比例配套建设商业服务设施,户型构造以小户型为主,平均每套50平方米左右,最大单套建筑面积掌握在70平方米以内。

  各县(市)区在政府主导建设(比例一般应占总量的50%)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情形采用“政企共建”,政府补贴、企业配套、住户分担部分资金等多种方法建设保障性住房,并适时推行由政府部署优价土地和优惠政策,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房地产企业建设和经营公共租赁房,或启动限价商品房建设。

  依照“政企共建”方法建成的公共租赁房,可以优先向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出租,超越部分由政府部署向社会出租。用工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和住房艰苦职工较多、有存量土地的企业,可以利用自有土地投资建设租赁住房,向园区或企业就业人员出租。

  

  公租房租金不超同地段市场租金的80%

  依照不同建设模式,我市将采用分类管理和分级定租的方法,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分类实行差异化管理。主城区(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和呈贡新区)的分级租金尺度,由市级相干部门研究制订,定期公布、适时调整。对符合廉租住房供给条件的住户,按廉租住房租金尺度收取,也可采用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尺度收取租金。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之间的租金差价,由入住对象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负责填补。《看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原则上不得高于同地段同档次市场租金的80%。

  关于市级财政对廉租住房的补贴尺度,《看法》中也作出相应规定。在积极争夺中央、省补贴资金的同时,五华、盘龙、官渡、西山、东川区政府及市级统建的廉租住房,补贴尺度为700元/平方米,其余县区政府统建的为500元/平方米,政企共建的为100元/平方米。对公共租赁住房,将按100元/平方米的尺度给予补贴。

  同时,我市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扣除风险筹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体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并从土地出让总收入中提取5%、房地产开发税收中提取10%的资金拨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专户,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须要。

  

  “五位一体” 信息平台动态管理保障对象

  《看法》还明确,将全力推动价格信息、收入信息、住房信息、个人信息、信用信息“五位一体”的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根据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和租后管理制度,对保障对象实施动态化管理。在完美退出机制方面,购置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不得上市转让交易,但可以由直系亲属继承;确须要转让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廉租住房住户的收入水平已超越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但不超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住房租金改按公共租赁住房尺度收取。对供给虚伪材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出,并撤消其在5年内申请购置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历。

  此外,我市还将成立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运营主体,负责昆明主城范围内市政府统建或委托代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运营工作。各县(市)区可参照此做法,结合实际成立各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运作主体。

  在拓展房源筹集渠道方面,我市将研究出台配套政策,适时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由开发企业按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必定比例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尺度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权无偿移交政府。(记者李严)(昆明日报)

  主流声音

  用制度保障安居(昆明日报评论员)

  毫无疑问,2011年关于房地产开发的症结词非“保障性安居工程”莫属。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冲破中国房价愈涨愈高“瓶颈”最大的力气。而这股力气来自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合力,来自强硬的、刚性的制度的保障。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看法》,其根本目标就是要加快昆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和改良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保持经济安稳较快发展,加快改变经济发展方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是政府得民心、百姓得实惠、经济得发展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安稳较快发展,关系社会和谐稳固。办好这件大事,群众急切愿望,社会热切期盼,政府义不容辞。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社会的共同尽力下,昆明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包含廉租住房、经济实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在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解决了城镇低收入家庭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艰苦问题。从《看法》中可以看出,“十二五”时代,昆明保障性安居工程还将继续大力推动,将带给住房艰苦的中低收入家庭更多愿望。

  “安得保障千万间,大避天下寒士俱欢颜”。2011年成为保障房的建设元年。《关于加快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看法》,体现了党和政府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艰苦的重大决心。各级政府和相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看法》精力,大力支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同时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扩展内需、拉动经济增加的重要举措,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安排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尽力使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