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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一房一价”新规遭遇开门黑--中国国情网
2011-05-04

  据新华社、《北京商报》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施“一房一价”,记者连日采访上海、北京等地发现,开发商并未全面执行,购房者对“一房一价”的可操作性尚有疑虑。

  记者2日在上海房展会上看到,除了期房价格未定外,现房也大多没有公布每套商品房的价格。只有几个项目标销售人员声称,可在上海房地网上查询到价格,即已执行“一房一价”。而记者事后核实,所谓的“一房一价”并不是一个具体的数字,网上公布的商品房价格仍有20%的浮动空间,对购房者来说仍是均价的概念。

  在上海一些楼盘售楼处,记者也并没有看到明码标价。宝山区某楼盘一销售人员表现,房价是影响销售的主要因素,是商业秘密,不能公布。另有楼盘销售人员称,即便网上公布“一房一价”,实际销售价格还是控制在开发商手中。“一房一价”也把二手房列入其中,可多家中介机构表现尚未接到通知。上海中原地产一位中介称,二手房要做到“一房一价”更难,“房东可以随时转变报价,撤消挂牌,没有多少制约。”“一般来说,保障性住房采用政府指导价,商品房实用市场调节价。那么,一房一价的价格管理规则是否算是行政干涉,到底由哪个部门来监督,至今没有正式的官方解释。”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指出,目前,我国商品房销售牵涉到很多管理部门,而监管是目前国内政策执行到位的必要保障。

  上海德佑地产研究主任陆骑麟说,“一房一价”如果只许可开发商下调价格,不能上涨,那么很多开发商对项目标报价有可能会过高,为其未来价格上涨做前期筹备,这样“高报低开”的结果不仅让“一房一价”的政策形同虚设,反而会导致房价上涨,误导购房者。因此“一房一价”在执行中要严厉,同时惩戒力度要大。

  针对“一房一价”落实难,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光远表现,将直接组织检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情形进行专项检查。消费者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一经查实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