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行业 > 房地产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中国国情
2011-04-29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27日说,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范畴实行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

  许昆林说,“我们正在对房地产市场的成本、利润和价格等情形开展调研,拟综合斟酌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形和国外可借鉴的做法,将商品住房列入禁止攫取暴利项目,严格打击不法房地产开发商攫取暴利的行为。”

  根据我国《禁止攫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对于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和与居民生活有亲密联系的商品和服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可将其列入禁止攫取暴利的项目,并实行利润率掌握。

  国家统计局本月发布的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数据显示,3月份我国房价环比降低和持平的城市数量小幅增长,但更多的城市房价仍在上涨,只是涨幅有所回落。这表明:部分城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局势没有根本转变,必需坚定不移地巩固和扩展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

  发展改革委此前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将于5月1日起实行。对此,许昆林表现,在规定实行之后,政府还会陆续出台一系列规范房地产行业价格行为的政策措施。这当中,实行反暴利规定是最重要的措施之一。但对今年能否实行反暴利规定的问题,他表现,目前仍处于研究阶段。

  根据今年3月发展改革委的通知,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抓紧制订本地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实行细则,并尝试树立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商品房销售“一价清”、成本申报、事先约谈提示告诫等制度,摸索积极有效的管理方法。

  许昆林表现,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行之后,发展改革委将直接组织检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明码标价情形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经营者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不一套一标、不依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不按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和公示相干收费的行为,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收取未予以标明费用的行为,以及利用虚伪的或者使人误会的标价方法或价格手腕进行价格讹诈等违法行为。

  “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坏、社会反应大的典范违法案件,要依法从重处分,并予以公开曝光,以儆效尤。”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