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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坚决纠正农村强拆强建强迫农民上楼等行为--中国国情
2011-04-03

  中图社北京4月2日电中国政府网2日播发《国务院关于严厉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采用有力措施,坚决纠正片面寻求增长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扩展试点范围、违反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损害农民权益的行为。

  通知指出,近年来,各地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一些地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对兼顾城乡发展施展了积极作用,但也涌现了少数地方片面寻求增长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扩展试点范围、突破周转指标、违反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一些亟须规范的问题,损害了农民权益,影响了土地管理秩序,必需采用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

  通知强调,各地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兼顾发展为导向,以增长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良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的,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动身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足尊敬农民意愿,依法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位置,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整治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经批准将勤俭指标少量调剂城镇使用的,土地增值收益必需及时全体返还农村。土地整治活动要确保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耕地面积有增长、质量有进步,坚决扭转重建新、轻拆旧、重城镇、轻农村的偏向,坚决纠正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掌握、片面寻求增长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等偏差,坚决禁止实行进程中脱离发展实际、损害群众利益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指出,要坚决禁止擅自开展土地置换等行为,严禁擅自开展建设用地置换、复垦土地周转等“搭车”行为。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和强制农民住高楼,要为农民供给多种建房选择,保持农村特色和风貌,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的传统建筑。要尊敬农民意愿并斟酌农民实际蒙受才能,防止不顾条件盲目推动、大拆大建。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必需举办听证、论证,充足听取当地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看法。未征得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赞成,不得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必需按明晰产权、维护权益原则,合理分配土地调整使用中的增值收益,防止农村和农民利益受到损害。

  通知强调,要以耕地面积增长、建设用地总量减少、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显著改良为目的,规范推动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内容的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严禁以整治为名,扩展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严禁在农村土地整治中,违法调整、收回和强制流转农民承包地。各级领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全程监管,向社会公示,接收公众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近期要对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开展情形进行全面自查清算。领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检查,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律叫停,进行整理、规范和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超越试点范围开展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或擅自扩展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严正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及相干人员义务,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