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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房价调控:如何听取社会意见--中国国情
2011-04-02

  CCTV2《今日视察》《三评房价调控》

  房价调控:要听社会心见 广纳民意

  依照房地产调控新国八条规定,3月31日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日子,因为这是各地出台房价调控目的的最后期限。据初步统计,差不多有50个左右的城市房价调控目的出台亮相。除了北京提出房价稳中有降之外,其余的城市大多都提出与GDP增速或者是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挂钩,有这样一个软目的。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新通知,要求各地要听取社会的看法,根据各地社会的看法来酌情调整已经发布的调控目的。那么各地的房价调控目的,大家是否定同?社会心见应当如何参与其中?怎样让目的制订的更具科学性?央视财经频道主持人王小丫和著名财经评论员马光远、刘戈共同评论。

  各地房价调控目的扎堆亮相,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听取社会心见。各地限价令,大众是否定同,如何才干广纳民意?

  刘戈:住建部的通知强调目的要科学合理 应当征求民意

  (《今日视察》评论员)

  在交卷时,已经接近最后时间,这个时候,监考老师一看,很多人还没答完,也不筹备交卷子,从已经交上来的卷子来看,老师是非常不满意。一方面,除了北京以外,大多数交上来的卷子都是相同的,就是把自己房价的增加幅度和GDP以及人均收入绑在了一起。所以在这个时候,也就是3月29日,住建部发出了这样一个通知。这个通知强调目的要科学合理,那么怎么样做到科学合理,你应当去征求民意,要通过对老百姓、对社会各方面的调查,最后来得到一个数据。

  马光远:通知本身还是在往好的方向改良 起到了一个很好的作用

  (《今日视察》评论员)

  还有相当一部分城市没有交卷,所以我们不知道他们的答案最终是什么,但是交上卷子的只有两个答案,第一个是比较奇特的北京,是稳中有降。据我所知,房地产调控政策这么多年以来,在政策层面上,第一次涌现“降”字的是北京,第二点是涨,而且涨幅比较统一,是10%。大家对此的反应也比较一致,争议比较大,以为这么一个目的距离我们对它的等待,距离国八条的全部政策的系统设计来看,也有相当大的距离,所以到29日的时候,住建部发出了一个通知。

  事实上,这个通知第一个是对没有交卷的,要求他必定要听取社会的看法,要制订一个比较合理的目的。也就是说你在制订房价掌握目的的时候,必定要把社会上的看法吸纳在里面,要听取,要吸纳。第二个,对已经交卷的,你还得回去再听听社会的看法,如果社会反应比较大,你应当回去再听一下看法,然后酌情进行调整。

  住建部的这个通知发出来以后,我们看到有两种反响。有一个城市明确说我不会调整。还有一个城市是吉林榆树,因为去年他的房价涨了50%多,所以他制订的房价掌握目的是不高于去年,不高于去年意味着只要不高于50%就可以。住建部的通知发了以后,第二天,榆树就做了纠正,说以前是文件表述有误,我们的调控目的仍然是不高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也就是不高于10%。这说明这个通知本身还是在往好的方向改良,还是起到了一个很好的作用。

  深圳视频网友:我所关注的是具体的调控数据 而不是笼统的挂钩

  (深圳视频网友)

  我们普通大众所关注的是具体的调控数据,而不是笼统的挂钩,这是我基本的观点。其实我也看到了北京有稳中有降的趋势,我认为深圳也可以采用这样的方法。其实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讲,不应当是涨,而应当是降,而且应当降到我们普通老百姓都有购置力。

  刘戈:调价目的和预期有差距

  (《今日视察》评论员)

  其实我们懂得的所谓目的,应当能摸得到的一个目的。各个城市公布的10%左右的上涨比例,这个调整的幅度相对增加的比例还是有一些降低的。其实不是,我们看一下官方公布的统计数字,以上海为例,只有在2009年的这一年,商品房的价格涨幅是9.2%,那么它的GDP是8.2%,他们的人均收入涨幅是8.1%,也就是说只有在这一年的时候,房价的上涨超过了GDP和超过了人均收入,那么在其他这年往后看,2010年房价的上涨是7.6%,然后GDP是10.62%,人均收入是10.4%。2008年,房价的涨幅是5.7%,GDP的增幅是9.7%,人均收入的涨幅更到达12.9%,这意味着这个目的其实根本不须要定。

  马光远:应与居民的支付才能挂钩 居民能不能买得起房是最主要指标

  (《今日视察》评论员)

  这么多年,我们都在调控房价,有两个理由:第一,是房价涨的太快,叫过快上涨;第二,房价脱离了居民的支付才能,叫房价不合理。国八条有三个指标,第一个是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目的,第二个是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水平,第三个是支付才能,这三个三位一体,也就是总体权衡指标是否合理的一个最主要的尺度,就是跟居民的支付才能是否挂钩。

  真正的我们权衡房价本身的是否合理的尺度,就是我能不能买得起房,这是一个最主要的指标,但是我们现在看到,现在出台的所有的城市,100%都疏忽了居民的支付才能,只有吉林长春在3月30日的时候,用房价收入比来肯定自己的房价掌握目的,把房价收入比肯定在5.8%,这也是全国唯一一家城市用居民的支付才能来权衡的。

  无论从房价上涨的速度来看,还是从房价是否合理来看,现在确立的目的都跟我们的等待有距离。如果房价上涨10%,以上海为例,上海的房价,每一套房去年2010年的时候,根据统计是260万,那么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是32000块钱,如果涨10%的话,居民涨3200块钱,房价如果涨10%的话,涨了26块,不同基数的东西放在一块比较是没有意义的,是违反比较学基本原理的,所以目前大家以为不合理,是因为第一,指标完成太容易了;第二,你根本没有斟酌有些城市的房价是不合理的,对于不合理的房价就确定是要降的,要以降作为掌握目的,如果合理的城市,就要掌握它的增速。

  房价目的制订如何充足体现科学、合理?数字的落实怎样才干彰显许诺和义务?

  叶檀:跟现有GDP挂钩

  事实上会进一步扩展泡沫

  (央视财经频道评论员

  《今日视察》特约评论员)

  如果房价跟现有GDP挂钩,那么事实上泡沫会进一步扩展,而不是缩小,因为GDP往往是高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的。如果房价跟GDP挂钩,事实上是许可房价在国民收入的增加的真实财富的增加背景下,继续进一步上升。跟GDP挂钩,那么一些地方的GDP将到达两位数的增加,未来几年,房地产会有70%到80%左右的上升,这对于中国未来的房价的上升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数字。即便是跟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挂钩,同样也会扩展泡沫,因为人均可支配收入里,我们并没有刨除掉通胀的影响。

  刘戈:现在相当于给出房价可以涨10%的明确信号

  (《今日视察》评论员)

  现在建设部发出这样一个通知,让大家听取社会的看法,因为全部过程中,没有任何城市进行过入户调查,进行过听证会。那么这个环节没有,这个目的数字到底是怎么定出来的,这个数字是不是只关照到了某一些利益群体,比如政府的财政收入,比如房地产商的利益等等。现在实际上相当于给房地产商和全部利益相干方一个明确的信号,就是我这个城市房价是可以涨10%的。

  马光远:要强调调控的执行力

  问责非常重要

  (《今日视察》评论员)

  在全部答卷的进程中,有几种情形应当差别来看待:第一,对于那些延伸了时间以后,仍然不交卷的,要必定依照国八条来的要求约谈,来问责,让问责落到实处。第二,对那些制订目的非常不靠谱的,也就是没有取得社会心见认同和支撑的,那么必定要在必定时间里,让他们去纠正,如果不纠正,事实上等于我们前面做的最严的信贷政策、最严的限购令等等一系列措施都空费了;第三,如果在全部执行的进程中,我们有目的,也有具体的措施去执行,但在执行的进程中,仍然要强调它的执行力,尤其是问责非常重要。

  刘戈:建议转变规则重来一次

  (《今日视察》评论员)

  如现在完整转变规则,可能对于某一些已经先交卷的或者后交卷的城市来说是不公正的,所以与其这样,还不如重新进行一次全面的考试,就是重来一次。让大家更认真的看待这个事情,然后拿出来一个更为妥当的方法,转变一些规则,可能最后的结果会不一样。

  马光远:规则无需转变

  可提出其他指标以供选择

  (《今日视察》评论员)

  我不认为存在转变规则问题,规则里要斟酌问支付才能,所以如果现在大家都在探讨,既然你反对跟GDP挂钩,跟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挂钩,那么提出你的指标,最好是有两个指标,可以进行选择。

  (《今日视察》栏目播出时间:周一至周五21:55-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