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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三台县农民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被判3年--中国国情
2011-04-26

  正义网四川4月25日电 (通信员罗志安 杜伟 邓勇)多年缠访涉及与自己无关的案件,收到回答后仍不服,便发恐惧短信扬言炸加汽站,最终引来一场虚惊,但短信发出者的行为严重捣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必定范围内人们的恐慌,已触犯刑法。日前,经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尹鹏飞已被法院一审以编造虚伪恐惧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四川省三台县灵兴镇农民尹鹏飞多年缠访涉及与自己无关的王某、李某讹诈勒索案,经一审、二审终审、申述复查,仍不服判,不依法定程序主意权利。2010年7月16日,尹鹏飞收到三台县政法委的回答后不服,于同日晚先后七次用手机向三台县公安局报警中心拨打110报警电话,其中21时11分报称“如果半小时内见不到县长或公安局长,就把三台县加汽站炸了”。22时27分报称“政府不找我,我就把加汽站炸了”。110报警中心接警后,敏捷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从相干警种抽调六十余名警力、十余辆警车前往三台县港华CNG加气站向其通报警情,同时分散加气站周围的群众,对加气站内进行安全排查和警惕。致使加气站无法正常经营达一小时,造成五十余辆车辆无法正常加气,在部分群众中造成极大恐慌。当晚22时33分,尹鹏飞又打110问该到哪个部门,110报警中心叫其到潼川派出所。23时15分,尹鹏飞在三台县公安局潼川派出所被挡获。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尹鹏飞编造爆炸威逼的虚伪恐惧信息,致使公安机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抽调大量警力前往加气站安全排查、警惕和分散群众,致使加气站无法正常经营,对周围群众和部分加气站工作人员及部分司机造成必定的心理恐慌,应认定其行为已严重捣乱社会秩序,构成编造虚伪恐惧信息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