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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3人拒服兵役被行政处罚--中国国情
2011-04-21

  本网讯(记者 周海滨 通信员 钊彬 东华 念涛)4月中旬,江岸区政府向区人社局、公安分局、教育局、工商分局、团区委、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下发文件:专门作出对张某等3人拒服兵役实行行政处分决定,以警示青年积极实行国防责任。

  去年,400余名应征青年报到后,先后有9人因怕苦怕累、不适应军谋生活,强烈要求不愿服役,经所在军队、兵役机关和青年家长做工作,仍有张某等3名青年谢绝服兵役。

  人武部认真学习体会《宪法》、《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精力,机关干部到有关司法部门咨询看法,详细宣讲相干法律条文,重复与不赞成见领导沟通、协商,统一了军地相干部门共识:坚决依法实行处分,切实刹住歪风邪气,为宽大适龄青年依法实行兵役责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征兵动真格,拒服兵役“打板子”。经研究,区政府很快形成了对张某等3名青年依法实行处分的决定:从2011年1月起两年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不得对其实行招聘和录用;教育部门撤消其今后报考高、中等院校资历;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境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建议各级党团组织不予批准办理和接纳其为党(团)员。

(编辑:SN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