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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在幼儿园被烫伤 家长索赔3月未果--中国国情网
2011-04-13

  本网讯(记者陆涛)5岁女童芊芊被教室门口的汤桶绊倒,双腿被烫伤,女童家长向马荣教育武汉丽景湾幼儿园赔偿后期整容费等约15万元,经3个月协商至今未果。

  位于东西湖区金银湖耀江丽景湾小区内的马荣教育武汉丽景湾幼儿园,属于深圳马荣教育机构开办的一所幼儿园。该园拥有9个班,每名幼儿的每月费用约2000元,在武汉属“高价”幼儿园之列。

  芊芊母亲罗女士昨告知记者称,去年12月28日中午11时30分许,芊芊在走出教室时被放在教室门口的汤桶绊倒,双腿被烫伤。随后,班主任赶到,但没有及时对孩子双腿降温反而将其裤子脱掉,导致被烫皮肤脱落,造成6%的皮肤损伤。经医院鉴定为二度和部分深二度烫伤。

  罗女士称,芊芊烫伤后被送往市一医院。医院以烫伤病重为由,将孩子转送至市三医院。从12月28日到1月26日,孩子在三医院住院期间医药费合计9054元,均由幼儿园支付。

  罗女士称,芊芊出院后由于走路不便,暂时寄住在奶奶家,每天都要穿弹力袜以促进皮肤恢复。芊芊的主治医生表现,烫伤的皮肤须要约5年时间来恢复,之后还要进行3到5次的激光整形手术。

  罗女士称,近期关于赔偿一事,她向幼儿园提出的金额为15万元,其中包含后期整形美容的医药费5万元,及家长的误工费、交通费、孩子的营养费和精力损失费等共计15万元。深圳马荣教育机构派出市场部总监展冬荣与罗女士调解,但未达成协定。

  马荣教育武汉丽景湾幼儿园园长周益如证实,芊芊为该幼教中心大一班学生,在幼儿园意外烫伤属实。除幼儿园已支付住院期间医药费外,总部还派出高层人士与芊芊家长进行了沟通,答应赔偿8万元。但因双方提出的赔偿金额悬殊太大,未能达成协定。

(编辑:SN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