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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首次立法反对学术不端行为--中国国情
2011-04-03

  中图社武汉3月2日电(记者廖君)修订后的《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1日正式实行。反对、抵制和谴责伪科学、反科学及学术不端行为被正式写入条例中。

  据介绍,湖北省是全国第一个制订地方科协条例的省份。《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1996年颁布实行,初步解决了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无法可依的问题,2008年启动修订工作,历时3年,于2011年1月19日经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湖北各级政府必需将科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人均经费须到达全国平均水平;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设施对未成年人实施优惠或免费开放;科协组织要反对、抵制和谴责伪科学、反科学以及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