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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院长要求公开审理瘦肉精案--中国国情
2011-06-22

  □东方今报记者沈春梅

  从央视“3·15”晚会曝光瘦肉精,时至今日,“瘦肉精”案件已经过去了整整三个月。很多市民都在关怀,如今案件进展到哪一步了?6月16 日上午,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到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瘦肉精”案件,指出要依法严惩违法人员。

  ◎已有36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今年3月中旬,焦作温县公安局接到温县畜牧局报案,称温县潘田镇某村许某饲养的生猪体内发现“瘦肉精”。经讯问,许某称,其饲料中添加的“瘦肉精”是通过刘某,在孟州的石某处购置的。警方由此追查上线。

  4月8日,河南警方发布消息,称“瘦肉精”案已经侦破,查明流入河南省的“瘦肉精”源头在襄阳。3月25日,专案组在湖北省十堰市抓获了主要犯法嫌疑人刘某(湖北襄阳人),并一举端掉了位于襄阳市南漳县九集镇八泉村的非法生产“瘦肉精”窝点。

  3月29日,专案组在江苏省常州市将刘某的同伙奚某(江苏人)抓获。至此,在全国造成重大影响的“瘦肉精”案件成功告破。

  6月16日上午,东方今报记者从调研会上获悉,在焦作,“瘦肉精”案主要发生在温县、沁阳、孟州三县市,共有89人涉案。其中,78人涉嫌食品安全罪,11人涉嫌失职侵权罪。目前,已经有36人被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法院最快将于7月中旬开庭审理此案。

  调研会上,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认真听取了焦作市中院、新乡市中院和济源市中院办案人员对“瘦肉精”案件办理具体状态的汇报,并详细讯问了有关情形。

  ◎对涉案者差别看待

  如何办好“瘦肉精”案,张立勇提出,全省三级法院要高度看重“瘦肉精”案的审理、审判工作。

  张立勇说:“瘦肉精不光伤害身体健康,还严重伤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他以为,“瘦肉精”案伤害了河南的经济发展环境、投资环境,伤害了河南的形象,这种损失是无形的,是不能用金钱来权衡的。他强调,“要审理好这起案件,就要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动身,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张立勇在调研会上提出,审理“瘦肉精”案必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联合公安、检察机关,把证据固定扎实,要做到“事实清晰、定性定罪精确、量刑适当”,依法严惩涉案违法人,将此案办成精品案件。

  对于那些明知瘦肉精对人体有伤害,还要违法生产、销售瘦肉精的人,张立勇要求依法严惩,但对于那些普通的养殖户、没有文化的农民,张立勇要求法院要差别看待。他以为很多农民可能只是知道猪吃了瘦肉精可以多长瘦肉,可以多卖钱,但其本身并不知道瘦肉精对人体的伤害到底有多大。

  ◎让老百姓看到审判进程

  “瘦肉精”案曝光后,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全国人民以及媒体都高度关注。

  “公开开庭便于公平审判、公平判决。”张立勇说,此案要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公开开庭,要让老百姓看到审判的进程。

  “这既是一种法制宣传,也是对犯法分子的震慑。”张立勇说。

  张立勇以为,公开审判有助于晋升河南形象,而公开真相可以清除一些人对河南造成的不利评价;同时,公开审理还有利于进步司法威望,晋升法院的公平形象,展示法官的良好形象。

  “除了公开开庭,此案还要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进行庭审直播,以保证大众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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