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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要求矿难发生后市县党委负责人先行免职--中国国情
2011-06-19

  □2011年安全生产万里行

  本报郑州6月17日电 记者张维 在河南,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煤矿、集团公司、市县党委政府及相干部门负责人就会被先行撤职。这是记者从“安全生产万里行”采访团与河南省政府、郑州市政府座谈会上获悉的。

  而这,只是河南治矿先治官系列举措的其中之一。据河南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张国辉介绍,官员和矿主等除第一时间被问责之外,还会因为不按规定实行职责、有渎职失职行为,在没有事故发生的情形下被从严问责,此举旨在“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将工作做在前面,防事故于发生前”。

  河南在治矿上对官员动的又一刀是在坚决革除小煤矿保护伞上。河南以为,查处涉煤腐烂案件是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的突破口。从今年5月份起的半年时间里,河南再次对领导干部违规在煤矿参股投资等行为进行清查,集中力气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领导干部充任煤矿非法生产“保护伞”等5类案件,严格打击煤矿安全生产渎职失职等不作为、乱作为和腐烂行为,坚决扫清阻拦干预煤炭兼并重组和煤矿安全生产的障碍。

  而在此前召开的河南全省煤炭范畴腐烂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河南还公布了3起特殊重大煤矿事故背后的腐烂问题,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全省法院系统组织对2007年以来煤矿安全义务事故犯法及相干国家工作人员腐烂犯法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共评查事故案件184件3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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