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省情 > 河南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河南规定辖区私藏爆炸物引事故公安局长需辞职--中国国情手册
2011-06-14

  河南规定:凡辖区私制私藏爆炸物品引发重大爆炸事故

  公安局长引咎辞职

  新华网郑州6月12日电(记者李丽静)6月10日起,河南省开展涉爆危险物品集中清查收缴行动。目前,从河南省公安厅到基层派出所,所有的公安机关都参与到这项行动中。据悉,该行动将一直连续到本月底。

  河南省公安厅规定:凡辖区私制、私藏爆炸物品引发重大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地县(市)公安局分管局长、治安部门主管领导、派出所长引咎辞职。持续发生爆炸案件、事故或发生重大爆炸案件、事故的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目前正逢高温多雨季节,私制、私藏爆炸物品极易自燃爆炸。为保护人民群众性命财产安全,河南省公安厅开展了这次集中清查收缴行动。

  据悉,他们将以派出所为单位,依托社区警务工作,对辖区进行滚动式、全方位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单位、人员和义务,在规定时限内逐一整改处置。

  同时,各地公安机关将对涉爆单位法人、从业人员和涉爆重点乡镇、村组干部进行面对面集中宣教。同时,加大嘉奖金额,简化发放方法,最大限度地调动听民群众揭发揭露涉爆违法犯法的积极性。

  省公安厅相干负责人表现,从现在起,省厅治安总队每两个月、省辖市公安局每月、县级公安机关每半月、派出所每周都要对本地、本辖区危爆物品安全管理情形进行一次深刻检查。同时依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树立严厉的督导检查义务制,一旦被检查单位发生重大涉枪、涉爆案、事件,督导检查人员一并予以倒查。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举 | 今日微博热门(编辑:SN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