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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嫁给中年农民离婚后被砍断脖颈--中国国情网
2011-04-29

  □记者 韩景玮 通信员 晓宇

  本网讯 正读大学的女大学生张霞(化名),在网上认识了年近四旬的农民并与之相恋结婚。2009年两人因情感不和离婚,离婚后该农民经常纠缠受害人,并在一次争吵后举起菜刀砍断了受害人的脖颈。昨日,三门峡市中级法院依据最高法院院长签订的执行死刑命令,在渑池县对故意杀人犯、强奸犯郑麦来执行死刑。

  案件回想:女子惨被前夫杀戮

  被害人张霞生于1986年。被告人郑麦来生于1968年,初中毕业,农民,住新郑市新村。

  2005年四五月份,刚上大学的张霞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在郑州打工的郑麦来。郑麦来说自己是郑州人,30岁,经商,因忙事业,还是单身,愿望和张霞交友。涉世未深的张霞信任了郑麦来,并很快陷入热恋。2006年寒假,张霞偷偷和郑麦来登记结婚。

  2008年7月,张霞大学毕业后在故乡渑池找了份稳固工作,这期间,张霞的家人知道真相后叫张霞离婚。两人于2009年2月19日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后,郑麦来经常到渑池找张霞,张霞避不会晤。2009年7月5日晚11时,张霞出门上夜班,藏在路边的郑麦来用菜刀胁迫张霞来到一放弃窑洞内,强行与张霞发生性关系后,用手将张霞掐晕,拿起菜刀对准张霞的脖子猛砍三刀,致张霞当场死亡。

  最新进展:凶手昨日被执行死刑

  2010年1月14日,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郑麦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毕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毕生。宣判后,被告人郑麦来不服判决,上诉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院审理后保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并于昨日对郑麦来执行了死刑。

(编辑:SN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