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省情 > 黑龙江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女子遭警方杜撰吸毒记录 输入全国禁毒系统4年--中国国情手册
2011-06-17

  没有吸毒,却被列入全国禁毒系统的吸毒人员名单,那么这个人会遭受什么?对深圳的石女士而言,那就是一场“噩梦”。而直到现在,这场连续了四年的噩梦还没有停止。

  拿不到保险金 方知自己“吸毒”

  2010年4月29日,户籍黑龙江的石女士在深圳被确诊为宫颈癌,但出院时却没拿到保险金。保险公司告知她,她投保时隐瞒了吸毒史。因此依照免责条款,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义务。保险公司查询了全国禁毒系统后,打印了一张“吸毒人员情形登记表”交给她。

  石女士这才知道自己居然“吸过毒”。

  这张登记表上,石女士的名字、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等个人材料一应俱全。表格右边是她本人的半身照。照片上的她穿着件相似号服的背心,背心上除了她的姓名还有一个日期:2006年5月4日———根据情形登记表,这是石女士在黑龙江吸毒被抓的日期。

  因为这张表格,保险公司谢绝向她赔付保金。

  同时,石女士告知南都记者,她曾想去香港,却被告诉不能前往;她曾想开餐厅,却不能用自己的证件办营业执照……回忆起来,她猜测,种种坎坷遭受可能都因为这张吸毒登记表。

  身穿“号服”照片竟是电脑合成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石女士委托在黑龙江伊春的亲友向当地警方查询“吸毒记载”的由来。当地民警翻遍2006年的办案记载,发现真相是:在一次演练进程中,她的材料被当做演练内容,输入了公安系统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而登记表上她身穿号服的照片居然是电脑合成的!

  去年7月15日,伊春警方为她出具了一份证明书。石女士遂在深圳市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30余万元。

  去年11月1日,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29万余元。保险公司上诉表现很难信任公安机关会虚构公民的违法事实,并录入全国系统。他们对“误录经过”提出以下质疑:

  其一:如果真是“演练”,演练完毕,就该从网站上撤下,不可能长期保留未予删除;

  其二,2007年,全国禁毒信息系统树立。此前,记载都是纸质或其他方法保留,建网后再录入。从时间上来看,发生错误可能性微乎其微;

  其三,全国禁毒信息系统中,石女士的信息非常具体详细,还上传了照片,如果仅仅是演习,完整没有必要载明如此详细的个人信息、合成如此真切的照片。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今年5月11日,石女士和保险公司达成了协定。保险公司向她支付29万余元的保险金,后者不再向前者主意权利。

  亲友仍以异样眼力看她

  可石女士的噩梦还没醒。

  因为戴着顶“吸毒犯”的帽子,生意伙伴离她而去,来往甚密的朋友不再联系,亲朋好友都用异样的眼力看她。他们跟保险公司一样,很难想象,没有吸过毒的人,怎么就上了“全国禁毒系统”的黑名单?

  雪上加霜,2011年2月,她又被检查出患了乳腺癌。可保险公司在与石女士签署调解协定后,就退还了保险费,不再为她供给大病医疗保险。她决定追究伊春公安局南岔分局的义务。

  5月20日,她通过律师,向伊春市公安局和南岔分局发出律师函,要求对方承担义务,赔偿精力和财产损失60万元。

  警方回应

  禁毒大队原负责人:

  没必要赔偿要索赔找领导

  南都记者联系上伊春公安局南岔分局禁毒大队原负责人石警官,他目前在伊春公安局刑警队工作。

  接到南都记者的电话,石警官表现很惊讶,说他们已经给石女士开了证明“事情不是解决了吗?”

  听说石女士要索赔,石警官称没必要,当初是他的同事在进行禁毒系统演练时,错误地将石的信息输入系统。不管这些记载看起来多么真切,但就是假的。接到石女士的投诉后,他们已将系统上的信息删除了。

  石警官表现,石女士索赔要找他们的领导。南都记者联系南岔分局的相干领导,但截至发稿,仍然没有回复。

  采写:南都记者 陈乐伟

  整合:陈实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举 | 今日微博热门(编辑:SN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