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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月薪不准低于800元--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03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于勇澜)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黑龙江省“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审核尺度昨出台。今后,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月薪不准低于800元。

  据了解,为进一步勉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吸收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活动,切实进步毕业生就业才能,促进毕业生就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订“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审核尺度。尺度要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要保持持续三年内平均每年的见习人数至少在50人以上,并且留用人员人数不低于见习人数的10%,见习时间不低于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见习基地要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损害保险,每月按时为见习生供给不低于8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其中就业资金补贴300元),为见习生的食宿供给方便。

  见习基地要有规范的见习工作管理制度,部署专人负责见习生的管理工作,明确见习生在企业中的权利和责任,认真解决见习生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艰苦和问题。还要具备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厉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尺度,能够对见习生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并且供给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劳动进程中发生事故。

  见习基地要拥有良好的见习场合,能供给必定管理或技术含量、适合见习生的岗位,并指定具有经验的带教老师,同时严厉掌握好带教比例,确保见习计划有效实行。见习停止后,见习基地应对见习生进行考核鉴定,并出具见习证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见习工作开展情形对基地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不合格的见习基地撤销称号,面向社会公布并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