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省情 > 黑龙江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沈阳市消协提醒消费者“零团费”旅游是圈套--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03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贺小雁)中秋节和国庆假期马上就要到了,许多消费者盘算节日外出旅游。一些旅行社也打出低团费、甚至零团费的广告吸引眼球。为此,沈阳市消协提示宽大消费者“零团费”旅游是骗局,外出旅游切莫掉入陷阱。

  正确选择旅行社

  消费者要了解旅行社的资质,要认真查看旅行社是否“四证”齐全。“四证”是指旅游经营允许证、质保金交纳证明、旅游保险保证书、营业执照。

  莫轻信广告宣传,谨防降价促销陷阱

  一些旅行社打着低团费,“零团费”的旗号来吸引消费者,殊不知,这些旅游团都会在旅游进程中通过减少旅游景点和强推自费项目,强迫购物等来赚取利润。而这些强迫项目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签署正式旅游合同

  消费者要认真与旅行社签署旅游正式合同,明确当事双方的权利责任,商定合同中的细节,如旅游保险、交通工具、住宿尺度、餐饮尺度,景点等内容。

  强化自身维权意识,做好事前防备

  如遇到强迫购物、擅自转变旅游项目,消费者应即时据理力争,如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时: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安全,其次要保存相干证据,旅游停止后,到旅行社进行反应求得解决。如果消费者与旅行社不能达成和解,消费者可致电旅行社的主管部门反应情形,也可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者到消协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