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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定校车上下学生时后车需停车等待--中国国情
2012-05-15

广州规定校车上下学生时后车需停车等待--中国国情
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下月实行 校车有优先行驶权

  本网讯 (记者 练情情 通信员 郑丹虹)《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4月1日起实行。昨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规定》的主要内容等向媒体作了介绍。

  《规定》对校车设置了很多条件,例如驾驶室两侧喷涂车属单位名称等。要符合这些条件,广州很多校车都须要升级。对此财政是否有补助?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林琦泄漏:“财政会有斟酌,但目前具体情形还在测算。”

  《规定》要求,校车运载学生,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制止社会车辆通行但许可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校车在道路上停车高低学生,应该在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由驾驶人将停车示意牌伸出车窗,后方车辆应该停车期待,不得超出。校车行驶应该遵守道路交通的限速规定,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规定》要求,学校应树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或者验证制度,制止未经赞成的校外人员和灵活车入内。经赞成入校车辆应该限速限道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

  《规定》要求,学校举行者应优先部署下降噪音的资金、采用措施保障宁静的环境。此外,还应保障学校校园内噪音昼间不超过70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

  (《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全文详见a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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