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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转贴被拘11天后因证据不足获释--中国国情手册
2012-05-14

  《转帖“检察官嫖娼”被拘》跟踪  

  南都讯 近日,佛山当地著名网友“秦时明月”(本名商来成)突然被警察带走,一连十天“销声匿迹”。禅城警方证实对其实行了抓捕,理由是其发表一则“检察官嫖娼”的不实网帖,涉嫌诬陷陷害。

  前天晚上10时许,禅城区警方以“证据不足”释放了被羁押了11天的商来成。昨天下午,商来成及其所属网络公司律师向媒体披露,他们筹备向佛山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国家赔偿。

  刑事拘留变更为行政拘留

  前天晚上10时许,禅城区看守所,依照通例商来成已经筹备睡觉,但他没有预感到事情会有所变更。“警察喊我的名字,让我出去,”商来成说,他很诚实地听从警察的指令,被告诉他的刑事拘留已经变更为行政拘留。

  警方让商来成在一份《公安行政处分决定书》上签了字,这份决定书上认定:2012年2月17日9时许,商来成在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上路天天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用网名“正义之音”从《诗二千》论坛转载并发布明知虚伪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两名检察官嫖娼被祖庙派出所抓获,后派出所未作任何处置将二人释放”信息在天天新论坛上供网民阅读和评论。根据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决定对商来成处于行政拘留十日(在刑拘期限内折抵)。

  “我什么也没想就签了字,认为能够转成行政拘留也挺好。”不仅如此,在签完行政处分决定书后警方宣布他已经被释放。《释放证明书》称,商来成因诬陷陷害案被刑事拘留因证据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予以释放。

  将申请复议要求国家赔偿

  从昨天开端,天天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暂许可商来成休假,当天下午公司专门面对各大媒体说明情形,公司及其律师称对警方对员工的处分决定不能接收,“我们马上向佛山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国家赔偿。”该公司以为,转载不实帖子是不对,但是不至于刑事拘留,也不达诬陷陷害罪。

  昨天,商来成接收了南都记者的采访,他也坦承“我自己也有过失,就是没有对发的帖子进行求证”。记者问他是否接收警方最终做出的行政拘留10天的处分,他迟疑片刻说道,“没想到,最初认为过去问问就算了,帖子他们也删了,确切没有想到会刑事拘留,后来变成行政拘留。后面的让我们的律师去处置吧。”

  兼顾:南都记者 门君诚

  采写:南都记者 门君诚 邵铭 曹思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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