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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力福利再遭曝光:内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中国国情
2011-05-03

  安徽省电力公司:“变味”的集资建房

  王培霖

  安徽省电力公司被曝出斥巨资为副处级以上干部配车的新闻后,《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合肥市发现了该公司更大的“福利”——集资建房。

  合肥市翠薇路698号院,共有888套房子,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双拼别墅。这个奢华的小区,是安徽省电力公司的职工住宅楼。

  本报记者了解到,上述住宅小区最初名为“绿色港湾”,后改名为“绿苑”。小区很低调,在大门外看不到小区的名字,只有“翠薇路698号”一个小标牌。

  一名保安告知本报记者,他们被要求“不能对外说这个小区房子对外出租或者出售的信息”。

  小区内绿树成荫,有大片植被、假山,还有一个网球场。A、B区全体为双拼别墅,后面有数栋小高层。“最普通的房子也是四室两厅。”一位熟习小区的人士说道。

  “房子是去年交给我们的,房产证还没办下来,房子都很大,我们家的是190平方米。”该小区一位住户告知本报记者,“你看那套别墅,是北京一位领导来这里挂职的时候分的,现在已经回北京了,房子空着。”

  一位不愿泄漏姓名的知情人士告知记者,绿苑小区性质为安徽省电力公司“集资建房”,当时房子内部销售价格只有1000多元。“后来外界压力太大,所以又涨了千把块,但最高的也就只有2000多元吧,总之是非常廉价。”

  关于该小区房屋性质及内部销售价格详情,本报记者致电安徽省电力公司数位部门领导,但均未获得回答。

  该小区邻近的普通公寓房价格,目前大都在每平方米五六千元。

  合肥市领土局经开区分局局长查阅材料后表现,该项目标土地供给时间当在1997~2004年之间,由经开区管委会批准。本报记者了解到,小区施工方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仅绿色港湾二期工程,便高达15万平方米。

  而合肥市经开区房管局一位相干领导告知本报记者,该项目大产证已经办理完毕,小产证尚未申请办理。“建设这种职工住宅小区,症结是立项,我不清晰他们是怎么把立项拿下来的。”他说。

  2003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安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集资建房是经济实用房建设的组成部分,建设尺度、参加对象和优惠政策,依照经济实用房的有关规定执行。该通知指出,任何单位不得以此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或房地产开发经营。

  1998年国家宣布停滞福利分房后,住房货币化、产业化成为房改的基本方向。但针对一些实际艰苦群体,集资建房的政策仍得以保存,但对于其单位性质、建设尺度等有严厉界定:住房艰苦户较多的工矿区和艰苦企业,经批准,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前提下,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对象限定在单位无房户和住房艰苦家庭。

  然而,许多“集资建房”由当初解决艰苦职工的住房问题逐渐变了味。近年来,不少单位加入到集资建房的大军中。

(编辑:SN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