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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5月起醉驾者最高罚半年拘役--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29

  合肥晚报讯 5月1日起,醉酒驾驶将被定为犯法,一旦被查获即面临最高半年拘役的处分。尽管目前,公安部等相干部门尚未正式出台具体定罪量刑细则,但安徽交警已经积极做好各项前期筹备。昨天上午,省交警总队法制处处长郑旭东就即将实行的“醉驾入刑”相干问题,接收了本报记者采访。

  问:“醉驾入刑”实行后,醉驾者将面临哪些新的处分?

  郑旭东: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规定,醉酒驾驶在5月1日之后,开端按刑法处以1至6个月拘役,同时吊销驾驶证。这与目前实施的醉驾者处以15日行政拘留、500至2000元罚款,暂扣3至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分,有着实质上的差别。醉驾的性质由过去的行政违法行为衍变为刑事犯法行为,醉驾者背负的是1个月以上的囹圄生涯和随同一生的犯法前科。

  问:酒驾查处流程将有何新变更?

  郑旭东:醉驾入刑后,醉酒驾驶从交通违法行为变成了刑事犯法行为,案件的办理流程和时限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醉驾查处将包括查获、取证、批捕到提起公诉、庭审、判决等一整套法定环节,由公安、检察院、法院3个部门共同参与完成。不过,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仍将是查处醉驾的主要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对醉驾行为进行前期的侦察和取证。

  醉驾查处的具体办理流程为:侦察机关发现醉驾人员涉嫌刑事犯法,首先立案并采用必要的强迫措施以保证刑事诉讼;待侦察机关侦察停止后,将依法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受案审查后,以为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切充足、符合起诉条件的,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由人民法院依法对醉驾人员予以判决。

  问:检测环节很容易涌现异议,交警部门对此可有新的举措和筹备?

  郑旭东:目前,安徽省交警查处酒驾时大多使用呼气测酒仪设备来肯定驾驶员的体内酒精含量,便利快捷。如果当事人对测试结果有异议,也可申请到医院抽血检验,最终结果以抽血检测数值为准。5月1日之后,我们基本上继续采取这套流程,依法取得和固定证据。

  目前,全省各地交警部门已经联合质监部门对全系统内在用的呼气测酒仪进行了鉴定,确保所有执法器具合格、精确。另外,我们正在增强与检察院、法院、医疗检验机构和相干鉴定机构之间的协作和配合。

  另外,全省各地交警部门目前正在增强学习培训,要求基层民警进一步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及最新修改案,确保公安交警的醉驾查处取证流程规范、严谨。

  问:如果受检者对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郑旭东:在查究现场接收检测的驾驶员如果对结果不认同,可以申请二次鉴定,到医院抽血检测,由具备资质的相干鉴定机构出具最终威望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受检者要是有异议,必定要当时就提出来,一旦拖到法庭上,就无法进行二次鉴定了,因此,当时的血液抽样有无备份也很症结。

  问:“醉驾入刑”能否从根本上解决酒驾问题?

  郑旭东:古人有语,“徒法不足以执行”。中国拥有悠长渊源的酒文化,这与将至的汽车文明之间在某些方面产生“冲突”。“醉驾入刑”只是加大惩处,但光靠严惩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反应了司机的交通安全意识淡漠、自律意识差、公共道德缺失。仅仅加大处分远远不够,尤其须要社会各界对酒驾问题长期关注,交通参与人要进步自己的文明交通素质,特殊是灵活车驾驶员的自律意识和公共道德觉醒。

  (本报记者 谢华兵)

(编辑:SN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