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省情 > 安徽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两名教师为还赌债绑架原校长孙子--中国国情
2011-04-11

  晨报讯 2010年7月4日,怀远县禹庙中学两青年教师合伙绑架原校长的孙子小明(化名),作案动机只是因为沉迷网络赌球为还赌债。(详见本报2010年7月14日A22版《俩中学老师绑走5岁童》)。

  4月7日记者从怀远县法院获悉,教师冯锦和杨波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9年,并处分金。

  教师绑架原校长的孙子

  冯锦和杨波同为怀远县某中学教师。2010年6月,冯锦在互联网上玩赌博游戏输了12万元,为还赌债找到同事杨波磋商筹备绑架该校学生,向其家长索要钱财,并精心筹备了手机卡、魔音手机、胶带、安眠药等作案工具。

  2010年7月4日上午,两人准备绑架一名幼童未找到合适的作案机会。当日中午,两人将原校长刘某的孙子小明抱到冯锦的住处,用警棍将其击昏后,将其手、脚、嘴用胶带缠住,然后打电话向刘某索要20万赎金。

  2010年7月6日,冯锦见小明的手部发生溃烂,即带他到医院治疗。民警在医院将两名犯法嫌疑人抓获。

  两人一起“进班房”

  2011年4月2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对怀远县禹庙中学青年教师绑架原校长孙子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冯锦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人民币40000元。被告人杨波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30000元。

  法院审理后以为犯法嫌疑人以勒索财物为目标绑架他人,均构成绑架罪,冯某在绑架进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杨某系从犯,故作上述判。

  事发前曾两次作案未遂

  据介绍,2010年7月3日,冯锦、杨波租了一辆轿车,筹备绑架该校学生魏某、陈某均未得逞。2010年8月,当地有关部门免去了禹庙中学校长魏胜之的职务;同时摘去禹庙中学怀远县示范初级中学牌匾。(宋海灵 本报记者 方佳伟)

(编辑:SN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