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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下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中国国情网
2011-04-02

  新华社合肥6月18日电 (记者杨玉华) 安徽省人事和社会保障厅17日公布了安徽省最低工资上调尺度。根据安徽省政府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上调安徽省最低工资尺度。上调后的月最低工资尺度最高可达720元,增幅近三成。此外,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尺度也同时调整。

  根据通知规定,此次最低工资尺度增长额最高为160元,最低为110元,增加幅度分离为25.9%-28.6%。其中,合肥、马鞍山调整幅度最大,其市区月最低工资尺度分离由过去的560元上调为720元。其他地区则根据自身情形调整幅度在140元至110元之间。

  安徽省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尺度依次为:一档720元(原560元)、二档680元(原540元)、三档630元(原500元)、四档580元(原460元)、五档530元(原420元)、六档500元(原390元)。

  此外,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尺度也同时调整,合肥市市区由每人每小时6元上调为7.5元,其他各地也相应上调。

  据悉,最低工资尺度一般采用月最低工资尺度和小时最低工资尺度的情势,此次安徽省调整的最低工资尺度是自2007年上调最低工资尺度后的首次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