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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间房因他人近距离取土等倒塌 5户状告水利局--中国国情
2011-04-02

  潜山县油坝乡有一条河叫幸福河,去年8月18日,建在河边同一地基上的6套商住房突然“瘫倒”,瞬间5户人家的24间房屋化为废墟(本报曾持续报道)。

  如今半年过去了,有没有人“挖墙脚”,各方依旧在“争辩”……5户倒房户联合将油坝乡政府、潜山县水利局等4家单位告上法庭。

  11户人家在外漂了半年

  王先生一家损失最大,倒塌的房子中有两套是他家的,家中上有老下有小,如今在外面租了两间房。“一辈 子白干了,到现在还无家可归。”王先生说,房子倒了之后,他们一家先是在政府安顿的敬老院里住了一段时间,后来又搬到亲戚家挤了一些日子,3个月前搬出来 租房住,春节过得也不是滋味。

  除了倒塌的24间房子,还有一栋与之毗邻的楼房也被鉴定为危房,一共涉及11户人家40多位居民。几户家庭被部署住在敬老院,其他人要么在亲戚家借宿,要么在外租房。

  人为取土被鉴定“有关”

  房屋怎么会瞬间瘫倒?这个问题是此次倒房事件的症结,一开端居民就疑惑倒房与2009年底潜山县水利部门河底取土护坡工程有关,“我们疑惑取土导致了屋基倾斜”。

  记者昨天获悉,倒房事件发生后,当地一共做了两次鉴定。2010年底,油坝乡政府委托安庆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做出一份鉴定。鉴定报告写道:人为取土等外力影响是房屋倒塌的诱因。

  第二次鉴定是潜山县法院委托一家司法鉴定所做的。今年2月11日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近距离深挖取土、未采用保护,造成桩基失稳,是房屋倒塌的外因;房屋基础稳固性差是内因。

  居民状告乡政府水利局

  由于坚信人为取土难辞其咎,5家倒房户就在去年11月底凑钱请来律师,将4家单位告上法庭。

  倒房户的代理律师程振阳告知记者,居民状告的4家单位分离是:幸福河水库管理所、油坝乡政府、潜山县水利局与六安市飞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安飞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施工取土单位。

  在起诉书,倒房户以为,幸福河水库管理所对转让的屋基质量承担瑕疵担保义务,其创办单位油坝乡政府对此应承担连带义务;潜山县水利局作为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是否依法、合规、安全施工实行监督,其应与施工单位共同承担原告的财产损失。

  目前,潜山县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乡政府称“已经努力了”

  作为被告,油坝乡乡长宋曰平表现,他们也愿望法院尽早做出判决,“到时候政府该承担哪些义务,我们确定会承担。”

  “我以为我们已经努力了。”宋曰平说,房屋倒塌后,他们第一时间对群众做了安顿,在春节前给每个倒房户送去近7000元的慰劳金,“我们也想房子能早点建好,我们为倒房户供给免费宅基地,供他们建房。”

  宋曰平泄漏,在第一次房屋鉴定报告出来后,他们代表居民到县水利局去商谈赔偿事宜,但“水利局怪我们不该为老百姓做鉴定,以为倒房与他们没关系,商谈没法继续。”

  水利局不认可鉴定结果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此案中潜山县水利局代理律师王先生。王先生说,水利局不认可之前做出的两次房屋鉴定。

  “确切在幸福河取过土,但取土距离有15米,而且量也不多。”王先生表现,他们咨询过专业人士,这样的取土不会造成房屋倒塌。对于两家单位的鉴定报告,王先生表现水利局不认可,他们正斟酌重新委托更威望的机构做鉴定。

  “倒房老百姓很弱势,我们尊敬事实,该水利局承担的义务,绝不回避。”但王先生坚称,从目前来看,水利局的取土行为与房屋倒塌“没有关系。” 本报记者  常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