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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新规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经费管理--中国国情手册
2011-09-23

    新华社济南9月20日电(记者 席敏)记者20日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山东省机构编制[BianZhi]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制定《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制[BianZhi]使用审核与人员[RenYuan]经费管理办法》,加强机构编制[BianZhi]和人员[RenYuan]经费管理,规范编制[BianZhi]使用程序。

    据山东省财政厅介绍,今后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制[BianZhi]使用审核与人员[RenYuan]经费管理,将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空编运行、动态管理”的原则。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余编制[BianZhi]补充人员[RenYuan],须先向同级机构编制[BianZhi]部门提报编制[BianZhi]使用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凭《编制[BianZhi]使用核准通知单》办理补充人员[RenYuan]事宜。补充人员[RenYuan]完成后,财政部门依据机构编制[BianZhi]部门审定的编制[BianZhi]实名制信息数据,核定预算、核拨经费。

    根据规定,未经机构编制[BianZhi]部门审核,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BianZhi]补充人员[RenYuan]的,机构编制[BianZhi]部门不列入编制[BianZhi]实名制名单,财政部门不核定预算、不核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RenYuan]发生变动,所在部门、单位应及时向同级机构编制[BianZhi]部门核销实名制人员[RenYuan]信息。

    对违反规定使用编制[BianZhi]、以虚报人员[RenYuan]方式占用编制[BianZhi]冒用财政资金等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可通过“12310”监督举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机构编制[BianZhi]、财政等部门举报投诉。由相关部门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责令限期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RenYuan]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