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中国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青海7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中国国情网
2011-07-05

    新华社西宁6月24日电(记者陈国洲)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2011年7月1日起,青海省将再次提高[TiGao]城镇职工[ZhiGong]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其中医保报销最高支付限额将由20万提高[TiGao]至22万元。

    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副处长郭广霞介绍,此次“提标”主要包含3个方面:一是提高[TiGao]城镇职工[ZhiGong]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TiGao]至在岗职工[ZhiGong]年平均工资的6倍,达22万元左右;二是进一步提高[TiGao]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各统筹地区城镇职工[ZhiGong]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规定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平均提高[TiGao]至80%以上;三是扩大城镇职工[ZhiGong]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结余可用于支付住院时的自付、自费部分,也可以支付体检费用。

    据了解,近年来青海省连年提高[TiGao]城镇职工[ZhiGong]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而扩大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在青海尚属首次,对于城镇职工[ZhiGong]降低重大疾病风险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