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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中国国情手册
2011-07-05

    新华社长春6月24日电(记者 姚湜)吉林省将从7月1日起在全省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当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4.5%时,为城乡低保等群体发放价格临时[LinShi]补贴[BuTie]。

    据介绍,吉林省将以市(州)为单位启动联动机制,当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4.5%时,要求各地政府及时发放价格临时[LinShi]补贴[BuTie];当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回落至4.5%以下时,各地政府将停止发放价格临时[LinShi]补贴[BuTie]。

    当连续发放价格临时[LinShi]补贴[BuTie]6个月时,吉林省要求各地按照正常程序,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并自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之日起停止发放价格临时[LinShi]补贴[BuTie]。城市低保对象、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临时[LinShi]补贴[BuTie]标准(元/月)=当地同期月均城市低保标准(元/月)×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月度涨幅(%)。

    同时,吉林省政府还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临时[LinShi]补贴[BuTie]标准。当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月度涨幅大幅超过临界条件时,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贴[BuTie]额增加标准。每人每月补贴[BuTie]不足10元的,按10元发放,超过10元的据实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