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中国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中国国情网
2011-07-05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藏瑾 何雨欣)记者24日从财政部获悉,为加快推广先进节能[JieNen]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企业实施节能[JieNen]技术改造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JiangLi]。

    财政部介绍,奖励[JiangLi]资金支持对象是对现有生产工艺和设备实施节能[JieNen]技术改造的项目[XiangMu],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

    ——改造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运行时间3年以上;

    ——节能[JieNen]量在5000吨(含)标准煤以上;

    ——项目[XiangMu]单位改造前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2万吨标准煤以上;

    ——项目[XiangMu]单位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措施,项目[XiangMu]形成的节能[JieNen]量可监测、可核实。

    财政部还介绍,为保证节能[JieNen]技术改造项目[XiangMu]的实际效果,奖励[JiangLi]资金与节能[JieNen]量挂钩,东部地区节能[JieNen]技术改造项目[XiangMu]根据项目[XiangMu]完工后实现的年节能[JieNen]量按24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JiangLi],中西部地区按30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Jiang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