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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愿与发展中国家共同维护《京都议定书》--中国国情手册
2011-06-09

专访:中方愿与发展中国家共同维护《京都[JingDu]议定书》
——访中国外交部气候[QiHou]变化[BianHua]谈判特别代表李燕端

    新华社德国波恩6月8日电(记者刘向 韩墨)中国外交部气候[QiHou]变化[BianHua]谈判特别代表李燕端8日在德国波恩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各方在《京都[JingDu]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存续问题上立场有很大距离,但中方没有放弃努力,在此问题上愿与发展中国家一起维护《京都[JingDu]议定书》,并争取取得实质性进展。

    正在参加联合国气候[QiHou]变化[BianHua]谈判的李燕端说,《京都[JingDu]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将于2012年年底到期,其第二承诺期是气候[QiHou]变化[BianHua]谈判的核心问题之一,是牵涉《京都[JingDu]议定书》能否得以存续的关键问题。中方认为,发达国家对全球气候[QiHou]变化[BianHua]应该承担历史责任,在减排问题上应该承担大幅量化减排义务。而发展中国家是气候[QiHou]变化[BianHua]的受害者,它们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经济和消除贫困,发达国家有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帮助它们适应因气候[QiHou]变化[BianHua]而面临的困境。

    中方认为,国际社会最终应就全球应对气候[QiHou]变化[BianHua]作出全面而平衡的框架安排,应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按照巴厘路线图,《京都[JingDu]议定书》附件一国家应该按照《京都[JingDu]议定书》的规定大幅量化减排,未参加《京都[JingDu]议定书》的发达国家应该作出与附件一国家可比的减排承诺,发展中国家应在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的条件下,根据各自能力,采取适当的行动。这是一个完整的、平衡的框架。

    李燕端说,伞形国家(以美国为首的、欧盟以外的发达国家)对《京都[JingDu]议定书》态度消极,不接受第二承诺期,是目前谈判进展缓慢的原因之一。而欧盟表示愿意考虑第二承诺期,但条件是,经济大国应被纳入到整个减排体系中。

    李燕端说,本次会议是今年年底在南非德班召开联合国气候[QiHou]变化[BianHua]大会前最重要的一次谈判机会。通往德班的道路非常艰难,谈判刚刚开始。但中方愿与发展中国家一道作出相应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