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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富委员: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2011-03-10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 罗沙、崔静)全国政协委员张元富9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大会发言时建议,研究制定失地[ShiDi]农民[NongMin]社会保障条例,提高立法层次,明确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失地[ShiDi]农民[NongMin]社会保障机制。

    张元富委员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一些农民[NongMin]由于种种原因失去土地。

    张元富委员说,农民[NongMin]失去土地,就失去了最宝贵的家庭财富,失去了安身立命、生存发展的就业岗位,失去了上能养老、下能抚幼的长期生活保障资源。要使农民[NongMin]得到广泛、持久、可靠的保障,必须建立政府主导的失地[ShiDi]农民[NongMin]社会保障体系。

    张元富委员提出3点建议:

    一是规范征地行为。充分保障农民[NongMin]对土地的相关权益,非公共利益需要,政府不得动用征地权。规范征地程序,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二是切实保障失地[ShiDi]农民[NongMin]生存性需求。优先建立基本养老机制,在失地[ShiDi]农民[NongMin]自愿基础上,将其纳入城市户籍管理。

    三是努力保障失地[ShiDi]农民[NongMin]发展性需求。政府和征地企业要从土地增值收益中拿出一定比例建立专项基金,用于对失地[ShiDi]农民[NongMin]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社会救助等,多渠道妥善解决失地[ShiDi]农民[NongMin]的长远生计和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