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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通报两起违规执法乱收费案件--中国国情手册
2012-05-07

  4月2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河南叶县河北邢台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违规执法乱收费案件的通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引认为戒,增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严厉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充足施展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快速反响机制的作用。

  2011年12月30日,叶县运管所执法人员乔庆军伙同一名社会人员,私自违规上路查车,并以超限名义收取一名货车司机100元现金且未开票。叶县交通运输局依据相干规定,收缴乔庆军的执法证件和执法标记,并报请劳动听事部门予以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2011年12月31日,邢台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和临时聘请工作人员在处置超限车辆时,存在只罚款不卸载、违规收取车辆停车费等问题。邢台市交通运输局依规对8名义务人员进行义务追究: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田增泉停职检查,直属一大队大队长王云、副大队长李庆伟、二中队队长陈新广撤职;执法人员杜昊、曹爱敏、赵辉收回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临时人员张文刚予以辞退。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纪律观念,严厉规范和监督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文书,落实执法义务制;继续开展规范公路治超站管理整治专项行动,增强治超执法管理,清算无执法主体资历的单位和人员随便设站、上路执法行为,严禁以罚代管、只罚不纠;对未清除违法状况的超限运输车辆予以放行的,严正追究执法人员和主管领导义务;坚持领导干部带队上路明察暗访,增强对重点地区和路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种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严正查处乱收费、乱罚款等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治理公路“三乱”的高压态势,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