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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严控超设计规范船型船舶靠港--中国国情
2012-02-19

  1月2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调整超设计[SheJi]规范船型船舶[ChuanBo]靠泊管理的通知》,决定超过现行规范设计[SheJi]船型的大型干散货、油品船舶[ChuanBo],不再采取“一船一议”的方式进行靠泊管理,而必须严格执行“论证—审查—核准”程序。

  根据原交通部于2006年印发的《关于加强港口码头靠泊能力核查管理工作的通知》,需靠泊超过码头原设计[SheJi]船型的船舶[ChuanBo],港口经营人必须对码头靠泊能力进行充分论证并报请主管部门审查、核准。不过,同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码头靠泊能力核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超过现行规范设计[SheJi]船型的新型超大船舶[ChuanBo]开了个“口子”——由当地港口管理部门和海事机构采取“一船一议”的方式进行核查论证并报请核准。

  鉴于当前超大型船舶[ChuanBo]港口作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超设计[SheJi]规范船型的超大型船舶[ChuanBo]靠泊作业安全隐患较大,交通运输部决定关闭“口子”,严格执行“论证—审查—核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