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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严控超设计规范船型船舶靠港--中国国情网
2012-02-09

  1月2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调整超设计规范船型船舶靠泊管理的通知》,决定超过现行规范设计船型的大型干散货、油品船舶,不再采用“一船一议”的方法进行靠泊管理,而必需严厉执行“论证—审查—核准”程序。

  根据原交通部于2006年印发的《关于增强港口码头靠泊才能核查管理工作的通知》,需靠泊超过码头原设计船型的船舶,港口经营人必需对码头靠泊才能进行充足论证并报请主管部门审查、核准。不过,同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码头靠泊才能核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超过现行规范设计船型的新型超大船舶开了个“口子”——由当地港口管理部门和海事机构采用“一船一议”的方法进行核查论证并报请核准。

  鉴于当前超大型船舶港口作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特殊是超设计规范船型的超大型船舶靠泊作业安全隐患较大,交通运输部决定关闭“口子”,严厉执行“论证—审查—核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