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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要求 排查轨道交通隐患定期评价运营安全--中国国情手册
2011-07-05

  近日,交通运输部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城市增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确保运营安全,晋升服务质量。根据安排,今年6月至8月,各有关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活动。各相干省交通运输厅要增强指导,派员到现场督导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完美政策措施,增强运营监管,严把试运营基本条件关,严厉落实运营安全主体义务。要定期开展运营安全评价,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看法或处理方案,并督促相干运营单位整改;安全评价不符合运营条件的,要停滞运营,经整改合格后方可运营。要强化应急演练和处理,排查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运营事故。要切实增强组织运输调度,规范运营服务,增强人员管理。要树立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发生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干运营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交通运输等部门报告,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供给良好服务。

  据了解,至2010年年底,我国有12个城市开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1452公里。“十二五”期间,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将超过3000公里,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将建成轨道交通网络,一些城市将新开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