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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交通港航系统发生13起火灾事故--中国国情网
2011-04-21

  4月18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公安局获悉,一季度交通港航系统共发生火灾事故13起,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60余万元。其中船舶火灾9起,火灾事故起数大幅上升。部公安局要求各港航单位结合构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活动,增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火灾多发势头。

  据调查,这些火灾事故主要原因包含:一是一些船舶电气设备设施老化,日常维护颐养不善;二是个别船员、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漠,违章电焊操作,违规使用电热器具;三是个别单位、船舶逐级落实安全义务制、岗位消防安全义务制得不到有效落实,内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监管不到位。

  部公安局要求,各港航单位要切实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义务和逐级消防安全义务制,将义务细化落实到每个单位、部门和岗位。要深刻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切实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清除,不能当场清除的要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清除。要不断增强船员、职工消防法制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进步船员、职工消防安全素质。交通公安消防部门要落实消防监督管理职责,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依法督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