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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火车上被抢走9900美元 19年后仍未破案--中国国情
2012-05-19

男子在火车上被抢走9900美元 19年后仍未破案--中国国情
曹贵华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 记者 李双全 摄

  本网讯(记者 李双全) 开县市民曹贵华19年前在南昌到厦门的火车上被暴徒抢走9900美元,全身多处遭棒击受伤的他仍死死拽住一名暴徒,并扭送给南昌铁路警方。但曹贵华难以接收的是,案件至今仍未破获,而且他当年提供应警方的100美元物证也被弄丢(本报1月7日曾作报道)。近日,曹贵华已向南昌市中级法院递交申请国家赔偿,要求南昌铁路公安局赔偿他1万美元及利息。据悉,4月19日,南昌铁路警方再次派专人到开县来还款,仍遭曹贵华拒收。

  南昌铁警两次来渝还款

  “当时我们把陈某关押了一段时间,因为证据不足而释放,案件至今没有破获,9900美元赃款也没有追回。现在,我们把当年暂扣你的100美元和利息给你,你有什么想法?”4月19日,南昌铁路公安局刑警大队长朱钢梁等3人,再次千里迢迢来到开县征求当事人曹贵华的看法。

  原来,19年前,曹贵华携带1万美元到厦门筹备开餐馆,结果在南昌至厦门的列车上被暴徒劫走9900美元。他在遭棒击的情形下,仍将其中一名暴徒扭送给铁路民警。民警为了便于破案,当时将他身上剩下的100美元(与被劫美元连号)予以暂扣。

  期间,曹贵华不断写信追问案件进展,都没有结果。去年12月23日,南昌铁路警方派专人赶赴开县,筹备将当年暂扣的100美元返还给曹贵华。不过由于南昌铁路警方没有告诉嫌犯是怎么处置的,加之返还的100美元与暂扣单上的美元编号不一致,曹贵华谢绝接受。

  “丢了证据是渎职理应赔偿”

  “贵局所扣押我的100美元,与被劫美元连号,属物证。应该随案移交保留,现在以‘丧失’为由,只赔偿100美元及资金利息,我不能接收。”曹贵华当即表现,当时案发,他是在遭棒击负伤的情形下,才死死将嫌疑人陈某抓获并送交铁路民警的。但铁路警方自始至终都没告知他,对犯法涉嫌人陈某是怎么处置的,更无任何书面说明。直到去年,他追问所扣押的100美元时,才得知涉嫌人陈某之前已因证据不足被释放。

  曹贵华说,南昌铁路公安局“丧失”暂扣的100美元属物证,是造成不能破案的直接原因,因而民警在办案进程中存在严重渎职,最后导致他损失了9900美元。南昌铁路公安局理应赔偿他的本金及资金利息。

  曹贵华随后还拟出书面看法交给来渝的南昌铁路民警,让他们带回去跟领导磋商。

  当事人已申请国家赔偿

  此前,南昌铁路警方接收本报记者采访时称,由于时隔久远,警方人员和机构都有些变动,现在要破获此案难度很大。

  对于曹贵华提出的要求赔偿他1万美元本金及利息的诉求,于主任等表现将回南昌后向领导汇报并研究。记者多次拨通于姓主任的电话,但一直没有接听。昨日下午,南昌铁路警方给曹贵华打来3个电话,要求跟他在当地公安工作的女儿交换,但曹以为此举属他个人行为,不赞成让子女介入。

  据悉,今年3月18日,曹贵华通过特快专递方法,向南昌市中级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要求南昌铁路公安局赔偿1万美元及资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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