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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指使同伙绑架担保人勒索10万元--中国国情网
2012-05-14

  本网讯(记者 陈保发)在江北区、万州区等地多次实行非法拘禁、挑衅滋事、故意损害等犯法活动;在公共场合随便殴打他人;更荒谬的是,这个犯法团伙成员,只为找回面子、解气、耍威风等,就乱刀砍伤素不相识的人。昨天,记者从万州区法院获悉,周某、梁某10名恶权势团伙成员,因犯非法拘禁罪、挑衅滋事罪、故意损害罪、包庇罪,已全被判刑。

  绑架担保人强索10万

  2008年,身为重庆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周某经曹先生介绍,欲承包李老板的一个建筑劳务工程,并按商定支付了李老板65万元保证金,由曹先生、张先生、周先生供给担保。后来,周某未承包到该工程,李老板除退还了15万元保证金外便不知去向,周某便找曹先生、张先生、周先生3名担保人索赔。

  2009年1月13日,周某指使梁某找曹先生索债。梁某邀约了谭某、刘某、任某及阿王(另案处置)等5人,租了辆商务车,驱车赶到江北区。

  同年1月15日13时许,梁某一行5人将曹先生扣押后劫持到万州,拘禁在万州区麻柳林一客庄房间内,强行要曹先生还10万元给周某。梁某还部署王某和杨某等人在客庄看管曹先生,并将曹先生带至万州区三湾公园寂静处,梁某及邓某等人对曹先生进行威逼、殴打。在曹先生表现赞成打电话找人借钱后,梁某等人又将曹先生带回客庄房间内。次日10时许,梁某等人带着曹先生从银行取出10万元交给了梁某,由梁某出具“收条”后,将曹先生放走。梁某交给周某7万元,自己分得3万元作为“好处费”。

  看不惯别人砍伤对方

  2009年3月9日晚,在万州区北山渝东步行街一茶馆里,市民何先生跟他人开玩笑,正在这里喝茶的周某对何先生的举止很不满,于是与何先生发生口角。周某当即给团伙成员梁某、俞某打电话,叫他们带人来教训何先生。梁某遂邀约了谭某,俞某邀约了健子、超子(均为化名,另案处置)等人,赶到北山步行街野人俱乐部邻近。随后,经周某指认,梁某、谭某和俞某将何先生从一酒吧拉了出来,梁某、谭某持刀将何先生捅伤。而健子、邓某等人则持砍刀,在不远处另外一酒吧,将跟健子有过节的张先生砍伤。经鉴定,何先生、张先生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砍人动机竟是面子受损

  去年12月,万州区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挑衅滋事罪、故意损害罪、包庇罪,对周某、梁某等 10人提起公诉。检方指控,2008年至2010年期间,周某、梁某纠集被告人邓某、谭某等人在江北区、万州区等地多次实行非法拘禁、挑衅滋事、故意损害等犯法活动,且在承包工程及解决劳资纠纷工程中实行威逼、暴力手腕,形成了恶权势团伙。

  万州区法院近日审理以为,周某、梁某等人公然在公共场合无事生非,因面子受损肆意殴打损害无辜,情节恶劣,构成了挑衅滋事罪。同时,周某、梁某等人的行为还构成非法拘禁罪、故意损害罪、包庇罪。于是,法院以周某犯挑衅滋事罪、故意损害罪、非法拘禁罪,一审判其有期徒刑3年。梁某、邓某等9人分离也被判处不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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