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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执法人员粗暴执法将被注销资格--中国国情
2012-04-12

  中广网重庆2月4日消息(记者刘湛)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刚刚审议通过的《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方法》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进程中粗鲁执法,其行政执法资历将被注销。

  这个管理方法规定行政执法人员粗鲁执法、辱骂殴打行政执法管理的相对人,滥用职权,乱管乱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其行政执法资历将被注销,同时还要吊销执法证件,吊销以后不得重新申领执法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方法还规定了行政执法资历破除毕生制,执法资历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以后必需参加考试,合格以后才干确认执法资历。如果年度考核不称职,没有参加执法培训或者是培训不合格将被暂扣执法证件,暂扣其间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这个方法出台以后有关的专家和重庆市的市民都引起了普遍的关注,一些专家以为方法在两个方面有突破:一是对粗鲁执法者处分的肯定性方法审议通过对粗鲁执法提出的处置看法为注销执法资历,明确提出了针对严厉后果的一个层级位置,操作性更强。第二是将之前相对处分粗鲁执法者的部门文件变成了规范性的地方性法规,它的级别更高,威望性更强。一些市民就以为粗鲁执法在一些地方频频涌现,与这些地方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绩考核有必定的关联,重庆出台的这个规定有望实现上级问责到制度问责的一个渐进式的改变,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服务型政府的树立做了一些制度性的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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