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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官员称地震重建房存在腐败 房屋质量遭质疑--中国国情
2011-04-11

  地震重建房质量问题如何终结?

  文|本刊记者|尹鸿伟 发自云南盈江

  地震灾祸越来越频繁与无情,时时牵动着所有人的神经。3月10日,位于中国西南的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再次发生5.8级地震,随后陆续又有近千次大小地震发生,造成大批的人员财产损失,房屋倒塌、破坏约2.7万户。盈江县地处地质断裂带,是地震多发地区,2008年就曾发生过5.9级和5.0级地震。

  仅自2007年以来,云南、四川和甘肃等省的部分地区都不断遭受到地震的肆虐,包含3月24日发生在邻国缅甸的7.2级地震也使云南一些边地步区受害,庞杂的情形意味侧重建家园并不是一项能够轻易完成的任务。从各个地震受灾地区的情形看,重建房屋的质量瑕疵始终有所存在,这样的情形对于每一个受灾地区也许只是百分之几的概率,但是对灾民而言则是百分之百的苦楚了。

  多给灾民一些辅助

  在盈江地震前后,全国许多地方不断遭受到地震的损害,使其一直成为宽大大众挥之不去的暗影,与此同时是人们对住房质量的意识程度不断在进步。

  地震重灾区盈江县平原镇的居民刘永萍表现,之所以许多人家的房屋在地震中受损、倒塌,除了地震本身很厉害外,主要还是因为以前建盖的房屋质量不行,尤其当地人都习惯花很少的钱,盖很大的房子。

  “以前盖房子都是靠自己,尤其农村地区的人都不知道什么抗震技术,只是凭着经验和习惯盖房子。”她说,“而且为了省钱,除了在房屋地基方面舍不得投入外,大多数人都选择使用廉价的水泥空心砖,这样的资料比青砖廉价一大半。再加上水泥的标号及用量都不充分,房子质量确定不怎么行,而且这些情形也是大家都知道的。”

  平原镇副镇长沙永胜也以为经济才能是决定房屋质量好坏的一个症结因素:“众所周知重建房屋的钱主要还是老百姓自己承担,政府辅助的只是很少一部分。比如2008年盈江地震后,政府给受灾户都分离发放了数额不等的经济补助,其中重新建房的人家,如果完整依照政府规定的质量尺度,就可以获得1万元现金补贴,但是最后愿意领取这1万元的村民很少。”

  平原镇拉勐村的村民波咪桃说:“依照政府的尺度盖房差不多要10多万元,但依照我们自己的传统习惯盖房七八万就够了,不是我们不想要那1万元,而是根本拿不出那么多的钱来,即使是七八万也是东拼西凑,加上银行贷款才行。”

  沙永胜表现,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农村地区的房屋建造在质量方面的要求并不是很高,尤其在经济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当地的房屋更容易受到地震的损坏。

  “曾经,在每一间房屋、每一幢楼房的建盖进程中,是否有足够的合格工人和安全尺度都是广泛的问题。”云南省一名建筑行业的官员说。

  沙永胜说:“地震使许多老百姓几乎倾家荡产,他们很多人都伤心痛哭了很久。短期内,他们自己已经没有才能再建盖房屋了。结合之前的各种情形,我们已经向上级反应,愿望此次政府能够在资金方面多给灾民一些辅助,否则许多重建工作将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特殊是老百姓的房屋质量仍然很难达到国家的尺度。”

  平原镇的灾民李波富也表现,地震毁掉了家里的绝大部分财产,已经没有才能再盖房屋,很愿望政府能够辅助他们统一建盖。

  云南省德宏州州委书记赵金在3月23日泄漏,初步计划用10个月完成农村住房恢复重建,让群众在明年春节前搬进新房,似乎已经立下了“军令状”。他还表现,在恢复重建进程中,政府将在选址、设计、选材上严厉把关,加大对受灾群众补贴的力度,并根据每个家庭的经济状态,肯定住房建设方案。

  历史教训深入

  官员和群众对灾后重建的良好愿望是否都能够顺利实现呢?在盈江灾区的挽救、清算工作接近尾声,重建工作即将开端之际,如何避免房屋重建质量危机是一个须要看重的问题。当然,这样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充斥着历史的教训,甚至可以用“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来警示。

  2010年3月,在云南省宁洱县的地震灾区曼连村,143幢地震重建安顿房所组成的“龙阳新村”一片寂寥,村民们放着新建好的小洋楼不住,情愿坚守着2007年6月6.4级地震后残留的土坯房,尽管那里震后就一直不通电。新房质量不坚固,是村民们不愿搬家的主要原因:楼板开裂、板筋袒露、砖缝中沙灰呈土黄色、支持房顶的木梁可活动等情景随处常见。

  另外在2009年7月遭受6.0级地震的滇中某县,地震重建现场里300多户重建房中相似的情况随处可见。“房屋的楼板四角有显著裂痕,墙体与楼板接合部已经开裂,天花板上也有一些裂纹。”新华社在针对此景况的报道还以《救灾“统建房”咋成了“闹心房”》作为题目。

  一些灾民表现:“之前政府说新房可以抗击七八级地震,属于抗震级别非常高的房子。但这些房子完整就是‘豆腐渣’,睡在房间里夜夜都难入眠,随时都会担忧房子垮掉,比地震时还恐惧。”已经经历了地震之痛的村民,现在担忧厄运还会降临到自己头上。

  目前,该县的重建房已经有近百套拆除重建,另外200多套仍然须要进一步检测后肯定整改方案。灾民、建筑商和政府各方一直为质量矛盾纠缠不休,找媒体反应、进法院告状的情形都已经涌现。云南本地一家媒体对此评论说:“房屋推倒不难,重建不难,难的是重建百姓心中勤政为民的义务政府形象。”

  在甘肃省文县,5·12地震后的一些地震援建房也存在质量问题,甘肃省建设工程设计研究院专家的鉴定结论为“停用房,无法使用”;另外一些灾民援建点建成一年多却空无一人,原因是村民无法拿出自信部分的资金,致使许多房屋是半拉子工程,如建成后房顶没有上梁和瓦,至2011年1月仍然无法居住。而在四川省的不少地震重建灾区,相似的房屋质量问题同样存在。

  剖析这些地区所涌现的情形,“赶工期”、“统规统建”等特点渐渐成为一种共性。云南省的一名地方官员表现:“有些地方是采取政府供给资金支援,统一规划,村民自建。而另外有些地方则斟酌到交通条件、资料运输及保管等问题,所以采用了统一规划,政府牵头统一建盖的方法。”

  “统建房”是指村民将自己的出资部分交给政府相干部门,后者连同政府补贴金一起,在专门划拨出的土地上统一建盖,随后再进行安顿。依照云南省某县的资金承担情形,建盖128平方米的两层小别墅,每户村民自己出资7万元,政府部门补贴3万元,由于一时拿不出钱,实际上许多村民都采用向信用社贷款数万元才凑齐了数目。

  而无论在四川还是在云南的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统规统建的住房都不让灾民参与。

  关于“赶工期”的情形更是蹊跷。一名参与盖房的云南老板泄漏:“政府领导甚至跟我说,不要进程只要结果,我不行就换人。才浇灌好第一层的顶马上就要求上第二层,谁敢保证质量?”

  以宁洱县为例,由于恢复重建期间正值当地的雨季,许多基础建设工作无法进行,勉强进行则无法确保质量。由于地方领导向上级立下了“全体灾民2008年春节前将搬入新居”的“军令状”,使得一切工作必需艰苦开展。该县一名有良知的官员就曾经表现:“时间应当服从质量,否则必定要涌现问题。”

  而“自建房”方面的情形则大不一样。在上述云南重建地区,统规自建、疏散自建的其他数千套房屋中,都未涌现像统建房这么多的质量问题,而纵观四川省灾区重建的情形也如此。无论在云南还是四川,自建房户都有着雷同的意见:“质量问题基本都出在统建房,自建房确定不会。”而涌现大批质量问题的统建房住户也表现,如果是自己盖房子,各个环节都会严厉把关,发现了问题也能及早处置,但统建房是政府请施工队盖好了以后,再分配给灾民,房子盖好以前根本无法监督。

  四川省北川县陈家坝乡的村民董少艳表现,经历过2008年那些生生死死的大地震场景,自己给自己盖房子更知道质量的重要性了,不可能有什么偷工减料;同时当地政府一直派有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规划指导”和“建筑、安全、质量现场巡查”等工作队深刻各地,逐家逐户进行指导和检查。

  尽量让老百姓自己建房

  四川、云南、甘肃……各个地区地震重建房屋的质量问题不断被媒体披露后,从当地到中央的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都非常看重。随着中央领导批示要严查,各个地方也立即处置了一大量相干干部和施工人员,部分涉嫌犯法的人员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

  其中甘肃省文县负责灾后重建工作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被停职检查,县建设局长被责令作出深入书面检查,县建设局质检站长被党内警告处罚,尚德镇两任党委书记、一任镇长分离被停职,施工方负责人被刑事拘留;滇中某县县长被就地撤职,分管重建项目标副县长停职检查,工程指挥部的主要负责人及县安监局副局长、质检站长、民政局副局长等人被刑事拘留。

  云南省一名官员表现,本来认为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性和严正性人人都会清晰,有关政策和资金都是不可触碰的“红线”,但是实际的情形远非如此,许多干部仍然麻痹不仁、搪塞了事,甚至贪污腐烂的情形继续发生。他剖析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审计监督不严,二是打击惩治不力。

  一方面,地震重建房屋质量问题在各地已经成为了一个“敏感话题”备受干扰;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从中得到多少教训,甚至还竭力寻找借口推卸义务。以云南省一些相干地方官员为例,他们仍然把这些事件“涌现的原因”归结为“三乱”:“群众乱告状”、“媒体乱报道”和“上级乱处置”。

  先前的各种重建房屋质量问题可认为盈江地震恢复重建带来什么样的警示呢?

  长期从事工程建筑的云南省铁路总公司总工程师穆标表现,无论是平时建盖房屋,还是灾后重建,政府都不应当大包大揽,更不应当被一些不客观的因素左右,应当充足信赖老百姓的才能与智慧,尽可能让老百姓有机遇自己建盖房屋。

  “老百姓自己建盖房屋一般会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安全观念、建造技术和投入资金。观念的问题可以通过不断宣传教育达到目标,建造技术也可以通过政府的服务和监管达到目标。”他说,“目前其实最症结的还是资金投入问题,众所周知现实的情形是政府不愿意出太多的钱,而老百姓也拿不出足够的钱,这样的条件下盖起来的房屋将会产生很多麻烦。”

  穆标以为,作为人民的政府,就应当千方百计多为老百姓想方法、担义务。比如如何在房屋的构造、大小和层数等方面合理地建议,不应当盲目求大、求全,再比如引导老百姓“有多少经济才能做多少事情”,不能达到国家安全尺度的房屋情愿暂时不盖,当然最适当的方法就是政府想方设法为老百姓筹措资金,哪怕是贷款也不能再让危房建盖起来了,否则将来一垮再垮、一拆再拆损失更大。

  对于重建住房政府该不该“包办”的争议,四川大学教授赵建伟以为:“完整管自然不妥,完整不管也不行,政府应当在当中把握好分寸,特殊不能让外界留下官员管都是有目标,没有政治和经济利益就不愿意管的印象。”

  一种被公认的情形是,中国农村地区的房屋质量远不如城市。作为地震高发省份,云南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行了中国第一部有关抗震设防的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其中把农村抗震设防单设一章列入条例:农村的公共设施及3层以上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应该依照工程建设强迫性尺度进行抗震设防;村(居)民自建2层以下房屋应该采用必要的抗震措施。

  3月份刚刚停止的全国“两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再度把“以人为本”进步到了空前的程度,对于地震灾区来说,保证重建房质量是“以人为本”的第一要务。

(编辑:SN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