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省情 > 云南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12岁男孩跳水救人死亡 父母状告被救者索安葬费--中国国情
2011-04-09

12岁男孩跳水救人死亡 父母状告被救者索安葬费--中国国情
儿子勇救落水者死亡, 其父很痛心。记者 付兴华 摄

  同样是在盘龙江,同样是见义勇为,同样为救人付出了名贵性命,在我们思念豪杰周鑫时,另一个孩子却被很多人遗忘。当他的业绩被大家知晓,人们都叫他“小周鑫”。

  这个孩子名叫董涵淋。去年6月24日午后,小涵淋和几个小朋友在盘龙江南坝立交桥下的河面玩耍,其中一个小朋友小易(化名)不慎滑入深水区,小涵淋见状,衣服都没脱就跳入水中救人。因为年纪小、水深,小涵淋陷入水中……

  孩子走后近一年,“小周鑫”的父母突然将小易和父母告上法庭,这中间缘由意欲何为?

  见义勇为

  救人“小豪杰”却溺水

  根据昆明市公安局北京路派出所通报,2010年6月24日16时许,董涵淋和几个小朋友在盘龙江南坝立交桥下面的河面玩耍,小易不慎落入盘龙江靠南窑火车站一侧的深水区内,小易不会游泳,不断呼救,董涵淋见状跳进水中搭救小易。因为年幼、水深,董涵淋未能将小易搭救上岸,自己也陷入水中。在对岸清算河边垃圾的工人朱菊仙发现有人落水之后,大声呼救,并与同时赶来的市民张加富一起,先后将小易、董涵淋营救上岸。经过挽救,小易只是惊吓过度,董涵淋却因溺水时间较长挽救无效死亡。

  官渡区人民政府给董涵淋颁发了见义勇为声誉证书。

  无奈之举

  为送孩子“回家”上法庭

  上个月,云南萃峰律师事务所里来了一位特别的“诉求者”,他就是董涵淋的父亲张鹏。说起儿子,这个从昭通来昆明打工的汉子忍不住泪流满面:“出事前一天,董涵淋考完试后和我说,叫我明天送他回老家,他想老家的包谷饭了。因为认为回昭通一趟路费太贵,我就没答应孩子,谁知道孩子就出事了。”

  孩子逝世后,包含火化费、把老家的亲人接上来看孩子遗体等各种费用加起来,张鹏花了上万元,而且还是借的贷款。董涵淋走后,张鹏一家一直沉浸在苦楚之中,最让他们心寒的是,被救的小易父母态度冷淡,甚至还推卸义务。“现在连把孩子骨灰送回老家安葬的钱都没有。”因此,张鹏决定将小易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8万元。

  在这起事故中,张鹏以为昆明市滇管局、昆明市水利局负有管理忽视的义务,将这两个部门一并告上法庭。

  目前,张鹏已经将起诉状送达官渡区人民法院,期待立案。

  倍感无辜

  “我们努力了为何成被告”

  在这起诉讼中,落水后被救的小易和父亲成为主要被告。6日中午,记者伴随律师一起来到小易家,小易上学去了,小易的父亲和母亲得知自己成为被告后惊讶地说:“我们已经努力了,怎么就成为被告了?”当时听说董涵淋是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跳下水,他们也很难过。

  易先生说,刚开端几天,因为担忧董家过于悲哀,他们就没去看望,两天后,他们带着水果和营养品去看望了董涵淋的父母,还给了他们1000元钱。

  记者了解到,易先生和妻子开了一个专门划玻璃的小店,收入也不是很高。

  给予辅助

  律师免费为其打官司

  云南萃峰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世华说,董涵淋献出了他名贵的性命,依照常理应当受到社会的关注、关爱,但如今孩子未能“入土为安”,这样的“冷遇”让人心寒。因此,李世华说,他们愿意对张鹏进行法律救助,免费为其打这个官司。“不管结局怎么样?我们只是愿望通过这个官司,唤起人们对见义勇为这个群体的关注。”

  ·记者调查·

  事隔近一年之后,董涵淋的父母将小易及父母告上法庭,这让小易一家非常难以懂得,也倍感无奈。

  被告声音 “在这起事故中,我们根本没有义务……”

  昨天,记者致电易先生时,他们都以为,事发当时对方也没提出什么经济补偿,他们也给了对方1000元钱,这就代表事情已经解决了。事隔近一年之后,对方又将他们告上法庭,这事非常难以懂得:“又不是我儿子把他儿子推下水的,而且,最终也不是董涵淋将小易救起来的,为什么告我们?”易家父母以为,在这起事故中,他们根本没有义务。

  为了还原当时的情形,记者采访了事发时在场的董涵淋同伴小兴和参与救人的绿化工人朱女士。

  现场还原 “他把小易推到岸边自己沉下去……”

  事发时,和董涵淋一起在河边玩耍的同伴小兴告知记者,他们之前并不认识小易,听到小易的呼救声之后,小涵淋立即跳入水中。“落水的小男孩趴在董涵淋的背上,拼命搂住他的脖子。”小兴回想说,董涵淋将小易推到岸边,自己却慢慢沉了下去。

  记者也采访了后来把孩子救上来的绿化工人朱女士。她说,小易被救上来时,全身只穿着一条内裤,神色煞白,董涵淋却不见了踪迹。10分钟后,他们才在水里找到了董涵淋,“孩子救起来的时候,脚上还穿着拖鞋。”

  ·记者手记·

  能否让温暖熔化冷淡?

  “虽然天气很热,依然缺乏温暖!”这是采访董涵淋事件时,缭绕在我脑海中最多的一句话。对于未成年人,我们会告知孩子:“你们要在保证安全的状态下,去辅助别人。”然而,试问,只要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当看到别人有艰苦时,有谁会“思前想后”才出手?

  对于见义勇为的补偿、待遇等等的争议与问题,我在采访中遇到过很多次,争议也一直不断。这不得不让我们困惑,究竟是缺乏了什么?思考这个问题时,我突然想到了“温暖”这个词。

  董涵淋飞身入冰凉的盘龙江救人时,留给了我们一个温暖的背影。事隔近一年,他的父母和被救的小易家却要对簿公堂时,我们的政府部门也好,甚至我们的社会,以及我们个人,能不能给他们一些温暖的、实际的关心呢?或许,这种温暖,能够熔化冰凉和残暴,我等待那么一天……

  ·律师说法·

  怎么补偿是难点

  云南萃峰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继松说,依照法律规定,“见义勇为的受益人应该依法给予见义勇为公民恰当补偿。”如果见义勇为者提出补偿恳求遭到谢绝,可以诉至法院,法院可以根据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经济情形,责令受益人给予恰当补偿。这可以作为本案的起诉由头。但此案依然有两个难点。

  难点1 怎么赔赔多少

  关于“见义勇为”的赔偿,法律虽明确规定了受益人应补偿见义勇为者,但未明确规定补偿的计算尺度。在实践中,法院判决受益人恰当负担必要的补偿义务,其数额大小应综合考察各种因素,如受益人的经济才能、收益大小等等。

  难点2 涉及监护义务

  监护义务在本案中有重要影响。本案中见义勇为者、受益人均为未成年人,就涉及到监护义务问题。本案中两个未成年人脱离父母监护,涌现了受益人落水、见义勇为者施救死亡。一般的案件,监护人会因为监护不力直接承担赔偿义务;而本案中,是受益人承担补偿义务,而受益人监护人是代偿责任。

  ·心痛回想·

  母亲说

  他想成为动物学家

  为了不让家人触景生情,张鹏烧掉了小涵淋生前的所有东西,只留下毕业照和毕业证。毕业证的颁发时间是6月25日,是小涵淋出事的第二天。

  只要看到儿子的照片,董涵淋的妈妈董正琴就忍不住哭。“我天天梦见他,我娃说他想回家。”董正琴说,董涵淋是个懂事的孩子,每天放学都按时回家,帮忙照料弟弟和妹妹;董涵淋还是个有爱心的孩子,每次在路边看到流落的小猫、小狗,都会带回家悉心照顾。“他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动物学家。”

  老师说

  他特殊懂事乖巧

  在董涵淋生前就读的西山区强兴学校,老师和同学都把他称为“见义勇为小豪杰”。

  董涵淋的懂事和乖巧,在老师那里也得到印证。班主任李艳芳回想说,有一次,班里有个同学因为身体不舒畅吐了一地,所有同学都下意识捂住了鼻子,董涵淋却默默把呕吐物扫除清洁。

  首席 记者 李荣 实习生 雷小叶

(编辑:SN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