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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院建议政府善待被拆迁民众--中国国情网
2011-04-04

  去年云南省有10个中级法院和省高院制作了“行政审判白皮书”,发出200多份。

  2009年开端,云南省法院实施“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对行政执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等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

  省长秦光彩: 行政机关要积极参与这种互动,看重司法机关反应的情形及提出的建议,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依法行政。

  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建议对典范行政诉讼案例整顿成册,交政府相干部门借鉴,各部门要看重法院司法建议,及时表明态度、反馈看法。

  拆迁公司五证不全却能领到拆迁允许证,违章建筑无人管,拆迁补偿尺度不合理、不透明、不统一,有关部门乱征地、乱颁证,制作行政文书甚至不加盖公章……以上,是云南省法院向政府发出的司法建议中反应的问题。 2009年开端,云南省法院实施“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对行政执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等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此举得到了省长秦光彩、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的重要批示:政府要看重法院反应的情形,及时表明态度、反馈看法,依法行政。

  现状

  行政案件增加行政机关败诉率上升

  昨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田成有通报,2009年,全省高院共收一审行政案件1888件,比2008年的1671件增长了13%,较前三年平均收案数(1357件)增长39.13%。尤其以交通、工商、土地三类案件最多,占案件总量的47%。在全省16个州市中,昆明、曲靖、西双版纳、文山、红河、昭通6个地区的收案数占全省一审行政案件的84%,尤其以昆明市案件居多,占全省一审行政案件的43%。

  这些案件中,因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社会保障、资源环保等社会热门问题引发的群体性行政争议较为突出。据初步统计,2009年来群体性诉讼约占受案总数的3%左右,诉讼案件往往成批的、阶段性的诉至法院。

  值得强调的是,行政机关的败诉率为8.32%,比2008年行政机关的败诉率7.34%略有上升。

  云南省高院在审理这些行政案件的进程中,发现一系列突出问题。从2009年开端,省高院要求在全省施行“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要求各中院将本辖区内的行政审判情形,形成司法审查报告,送当地党委政府。2010年,全省已有10个中级法院和省高院制作了“行政审判白皮书”,发出200多份。

  问题

  行政执法轻程序、轻证据、义务心弱

  白皮书所提出的问题,涉及行政执法的各个范畴。在土地行政征收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农村集体土地未经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征收或正在审批进程中,县级政府就未征先用、少征多用或者超审批范围。二是未发布征地公告或公告内容不明确。三是违法授权下级政府或部门组织实行征收土地工作。

  在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乡镇政府超出职权作出土地权属争议处置决定。二是未实行法定程序就作出处置决定。三是作出处置决定时不告诉或错误告诉法定救援途径。

  在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有的领土部门审核登记土地使用权时对土地权属审查不严,在无相干权属来源依据的情形下,仅凭几份证明资料就予以土地登记颁证;在对权属审核进程中,未对土地进行现场勘界、组织相干当事人指界,导致登记的土地面积少于或多于实际面积。

  对于房屋登记案件,一是登记机关未尽审慎审查责任产生错误登记。二是登记机关未严厉遵守法定程序。对于城市规划案件,对违章建筑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查处,剥夺或限制当事人的陈说申辩权;随便转变住宅小区容积率,或转变住宅小区规划不听取业主看法,引发业主诉讼。

  “云南省行政执法中广泛存在轻程序、轻证据、义务心弱、合理行政意识弱问题。”田成有说,如交警对违背道路交通管理行为不区分情形,现场处分都给予200元的顶格处分。部分行政机关文书制作不规范,有的文书甚至不加盖公章。

  省高院 政府要善待被拆迁群众

  昨日,田成有表现,近年来,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案件已成为行政争议的主要案件。这些民生类的案件涉及人数多、矛盾尖利、不易化解,即使经过法院审理后,因不能满足当事人的利益诉求而形成集体上访的群体性事件。因此,省高院在内的多个法院发出的白皮书中,有很大一部分这方面的内容。

  这类案件中,政府存在三方面的具体问题:一是拆迁人未能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之规定,提交合法有效的“五证”,主管房屋拆迁管理的部门(建设局或房管局)仍予以颁发拆迁允许证。二是拆迁补偿尺度不合理、不透明、不统一。三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却实用《城市房屋管理条例》之规定进行拆迁。

  法院建议各级政府部门严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的执法程序,谨防超出职权或违背法定程序征地、拆迁。当前要特殊看重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完美和进步补偿尺度,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另外,对于因城市建设而进行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更要增强监管、做好规划、规范拆迁、补偿到位,依法合理地安顿好被拆迁人,不能因安顿补偿不到位而影响了他们的生产、生活。

  “政府要善待被拆迁群众!”省高院以为,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看重和改良民生管理工作,重视决策前的协商程序、执法中的人文关心、履职上的及时到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2009年中级法院和省高院共发出司法建议33份,有反馈看法的只有4份。”田成有说,虽然2010年比2009年情形改良很多,但云南省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后得到行政机关反馈的还较少。他愿望各行政机关看重司法建议,对白皮书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尽可能地以书面情势反馈给提出司法建议的法院,并实际落实、改良涌现的问题。

  ■新闻链接

  “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获秦光彩、孟苏铁确定

  去年11月25日,省长秦光彩曾针对“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作这样的批示: 省高院摸索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是一个很好的尝试,行政机关要积极参与这种互动,看重司法机关反应的情形及提出的建议,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省政府办公厅及法制办要推进这种互动,真正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各类行政争议的产生。同日,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亦作出批示:行政审判白皮书的做法很好,应大力推行。法院可以在涌现行政诉讼较多的部门树立联席制度,指导其规范行政执法,减少诉讼发生;建议对典范行政诉讼案例整顿成册,交政府相干部门借鉴,各部门要看重法院司法建议,及时表明态度、反馈看法;要结合云南实际,不断摸索行政审判适应形势发展须要的新做法、新途径。

  记者 曹红蕾(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