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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抢百万黄金案3名案犯分别获死刑和无期--中国国情网
2011-06-14

  中图网上海6月9日电 (包蹇 王海文)今日下午上海市一中院对闵行抢百万黄金案的三名案犯作出一审公开宣判,案犯张德刚、王飞、张彬均因犯抢劫罪,分离被处刑:被告人张德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毕生;被告人王飞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毕生;被告人张彬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毕生。同时,三名被告人均被并处没收个人全体财产。法院还对三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判令予以追缴,追缴不足的部分责令退赔。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8月下旬,重庆市綦江县农民张德刚、王飞因经济拮据共谋抢劫。由张德刚向王飞提议,到张曾经担任过保安的小区邻近的上海闵行易买得超市底楼的一家黄金饰品店实行抢劫,之后两人纠集同村张彬共同参与。为此,三人在重庆购置了火药、迷彩服、单刃尖刀等作案工具乘机抢劫。三人乘火车达到上海后,租借了位于闵行区的一处农宅,并多次前往作案现场查看。期间,张德刚在王飞、张彬协助下,用饮料瓶自制了多个爆炸物。

  9月8日晚20时许,张德刚、王飞、张彬戴着头套、身着迷彩服,携带玩具手枪、榔头、单刃尖刀、自制爆炸物等作案工具,闯到易买得超市底楼九佳珠宝柜台,由张德刚引爆爆炸物并持刀、玩具手枪等威逼和掌握柜台营业员及周围群众,张彬、王飞分离持榔头、单刃尖刀刀柄敲砸柜台玻璃,并劫取柜台内黄金、铂金等饰品。嗣后,三人逃离上海市,并将将所劫财物予以均分。经鉴定,三名被告人劫取的黄金、铂金等饰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01万余元。

  不久,案犯张彬向公安机关投案,同时案犯王飞、张德刚也分离被公安机关抓获。侦察人员从王飞处查获其所分得的黄金饰品,从张德刚处查获被劫黄金项链1根。

  法院在判决中以为,被告人张德刚、王飞、张彬经预谋,以非法占领为目标,使用暴力手腕劫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宏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

  三名被告人经精心预谋和策划,使用凶器、爆炸物等工具,公然结伙对人员众多的超市珠宝柜台实行抢劫。在抢劫进程中,以燃放爆炸物、持玩具手枪和单刃尖刀等凶器威逼商店营业员和周围群众,劫取巨额黄金饰品,作案气焰极为嚣张,犯法情节十分恶劣,社会伤害性极大。

  被告人张德刚曾因犯法受到刑事处分,仍不悔改,首先起意并积极实行抢劫犯法,在共同犯法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大,虽然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实行犯法的经过,但其对所分得的巨额赃物未作退缴退赔,造成被害单位的宏大损失,应依法对其从严惩处。

  被告人王飞曾因犯法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的五年内又积极参与抢劫作案,系累犯,应从重处分,斟酌到王飞到案后如实供述,交代态度较好,且其所分得的赃物已全体被追缴,依法可予从轻处分。

  被告人张彬积极参与抢劫,斟酌到其犯法后具有自首情节,可予从轻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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