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省情 > 上海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保姆照顾富翁5年财产多几百万被诉不当得利--中国国情手册
2011-06-14

  本网讯 (记者 袁玮) 保姆江女士照料陈老伯5年多,老人去世后,其妻儿将江女士告上法庭,以为她在老人在世期间数十次从老人账户取款、划账共计288.5万元,还有一套价值170万元的房产及55万元钱款的赠与存在争议。日前,虹口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老人逝世

  妻儿状告保姆不当得利

  陈老伯曾担任过外地某县县长,下海经商后开办的民营企业跻身全国200强。2004年,69岁的陈老伯到上海投资房地产,并雇佣了时年39岁的江女士当保姆。此后,江女士一直照料老人,直到去年年初陈老伯逝世。老人逝世后,他的妻儿发现,2004年至2009年,江女士数十次从老人账户取款、划账达数百万元。此外一套老人名下的房产也转让至江的名下,此后江女士以170万元转售他人。

  原告方供给的银行对账单显示,2006年至2009年期间,陈老伯账户多次被取现、转账,其中由老人自己签字的为55万元、江女士代签的为41万元,另有247.5万元被江擅自取走或转走。此外,老人在世期间一套房产以17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江女士,不久后她将房产以170万元价格转售案外人。

  原告方面以为,江女士擅自取走及她代签的共计288.5万元为不当得利应该全额返还;老人签字转出的55万元及房产若法院认定属于赠与,则应首先确以为夫妻共同财产,陈老伯的妻子享有50%的产权即112.5万元。原告代理律师还以为,上述的索要数额并非最终的钱款,“江的账户里还有一笔119万元的资金来源不明,待法院查明,不消除有进一步诉请的可能。”

  保姆辩称

  取款划账均为正当行为

  不过,江女士在庭审中则坚称,部分取款为老人授权取现作为老人生活、看病所用,其余钱款为自己劳动报酬及炒股投资收益,而房产则是自己支付了170万元合法取得。根据江女士的说法,2004年10月她开端照料老人,当时月薪是800元。由于老人投资房地产及股票但身体欠佳,老人便要求江女士辅助搜集可投资房源及相干股票信息。因此,2005年1月老人提出愿望江不要再找其他工作专心照料自己,并为此开出了每月2万元的薪水。“不过陈老伯说工资你暂时别领,我帮你炒股。”江女士表现,老人具有极强的理财才能,因此她赞成了这一建议。

  江女士还称自己曾当过小学教师,也曾下海经商,并当庭供给了大学本科法律系文凭、计算机文凭等证书以证明自己绝非一般保姆,而是可以供给高端家政服务的人员。

  江的律师表现,江女士所称的从银行转账或提取的资金中,仅有165万元是转至江女士账户。其中的65万元在2006年分多次转入,这笔钱是老人给予江的嘉奖,而2009年支付的100万元则是数年来江女士未领取的工资及老人帮她投资股票的收益。至于其余提取的钱款,江的代理人表现从2007年开端陈老伯便从未自己取款,而老人生活、看病都须要现金,因此她是在陈老伯的授意下取款并将钱款交给老人用于生活等开支。至于170万元的房产,江女士的代理人则坚称已经支付了钱款,并供给部分银行转账及取款凭条作为证明。而原告所称的119万元待查明的巨款,江女士表现正是自己转售上述房产时的部分房款,完整无需证明。

  法院对此案将择日作出判决。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举 | 今日微博热门(编辑:SN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