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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线煤矿职工每3年可疗养1次--中国国情网
2011-04-02

  新华社济南3月31日电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近日出台新规,山东一线煤矿职工每3年可疗养1次。

  根据最新规定,煤矿企业必需部署所有从事接触职业伤害的从业人员、职业病病人,每人每3年到省级指定医院或疗养院进行体检、疗养1次,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其中矽肺、煤工尘肺一期及以上人员疗养时间不少于20天。

  据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局长乔乃琛介绍,山东省煤矿作业场合主要有粉尘、高温、噪声和化学毒物伤害等,这些是导致矿工发生职业病伤害的重要诱因。山东省要求煤矿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对接触职业伤害的从业人员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随访。此外,对在井下从事无害作业超过5年的从业人员,每5年要部署1次健康疗养,时间不得少于10天。

(编辑:SN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