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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青山湖人民法院等4家法院试点小额速裁审理--中国国情
2011-05-03

  本网讯(记者张绪鸿实习生吴传华)小额速裁作为简易程序的一种新情势,从5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试点,此举有望进步小额诉讼案件的审理效力。5月2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江西省有4家基层法院开端试点,它们是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安福县人民法院、渝水区人民法院、万年县人民法院。

  在这4家法院中,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和安福县人民法院为最高人民法院试点单位。2日,据青山湖区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该法院审判委员会已通过小额速裁操作规则,成立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组。据了解,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的实行方案包含,规定实用对象为权利责任关系明确的借贷、买卖、租赁和借用纠纷案件和拖欠水、电、暖、天然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纠纷案件;身份关系清晰,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育费、养活费、扶养费纠纷案件;义务明确、损失金额肯定的道路交通事故伤害赔偿和其他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件;以工资欠条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恳求不涉及劳动关系的其他争议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方案还规定,实用小额速裁审理的民事案件将实施一审终审制,小额速裁庭应该在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开庭审理终结并当庭宣判,不得延伸审限。

(编辑:SN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