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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将公证鉴定事项纳入法律援助经费开支范围--中国国情网
2011-04-03

  本报讯(记者龚波华)记者近日从省司法厅获悉,江西省日前进步法律支援案件补贴尺度,并首次将公证、鉴定事项纳入法律支援经费的开支范围。

  据悉,根据新修订的《江西省法律支援经费使用管理方法》,在本市区、本县(市、区)范围内办案的法律支援案件补贴尺度,每件刑事案件从200元至600元调整为400元至800元;每件民事案件从300元至800元调整为500元至1000元;江西省跨设区市、跨县(市,区)办案的,每件刑事案件从300元至800元调整为500元至1000元;每件民事案件从500元至1200元调整为800元至1500元;跨省办案的,每件从600元至1800元调整为1000元至3000元。江西省还首次将公证、鉴定事项纳入法律支援经费的开支范围,每件补贴100元至300元。

(编辑:SN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