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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首次实施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03

  本报南昌11月14日电记者黄辉记者今天从江西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从即日起至12月中旬,江西将对《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进行立法后评估。据悉,这是该省首次实行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

  据了解,此次立法后评估由江西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林业厅共同开展,主要内容包含:《方法》实行一年多来的效果及作用等基本情形;《方法》的各项制度设计、程序规定、法律义务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是否须要进一步完美;《方法》是否涌现制度设计方面的空白,是否须要补充相应规定;《方法》中相干概念的界定是否精确,条文表述及逻辑构造是否周密,在执行中有无歧义、直接影响《方法》的执行效率等。

  “评估工作将采用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或者论证会、案卷评查、专家咨询、相干立法剖析等多种方法进行。”江西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涂琼理介绍说,对《方法》的制度设计、实行效果、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等进行跟踪调查和剖析评估,将有助于进一步完美公益林管理制度,进步立法技能和水平。涂琼理表现,今后,每个政府规章实行两年后都将进行评估,使立法后评估工作实现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