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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头号涉黑案今日开审 52人涉118起犯罪--中国国情
2011-04-08

  本报记者全欣 通信员欧阳华 长沙报道

  郴州市“9·22”案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该市犯法组织成员最多、作案时间最长、犯法事实最多、关系网最为错综庞杂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犯法案件,犯法嫌疑人包含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等52人。该案系省公安厅督办,是郴州市开展为期二年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取得的最大战果。

  目前,该案涉案被告人达52人,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损害罪、聚众斗殴罪、挑衅滋事罪、爆炸罪等19项罪名,共118起犯法事实。该涉黑组织头目大部分担任过村主任、村支书、镇人大代表。

  昨日下午3时,郴州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依法公开开庭审理“9·22”专案的庭审筹备工作和开庭审理相干情形。该案将于今日开审,计划开庭14天左右。

  在“9·22”专案组材料室,里面的文件夹堆满了半间房子,案件资料有218卷共28000多页,制作审讯资料2000多份;调查访问受害人、证人4500多名,取得证人证言2800多份,叠起来超过两层楼高。

  2009年6月,省、市警方在侦办郴州“5·19”涉黑案件时,发现了永兴另一个更大的涉黑犯法组织。同年9月22日,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9·22”专案,进一步增强了侦办力气,从全省公安机关抽调精兵强将展开全面侦察。

  在前期机密侦察阶段,为了不打草惊蛇,专案组以当时正在侦办的“5·19”专案组为掩护,对陈晓青、许以国等人的违法犯法情形进行暗访初查。

  “核查工作是机密进行的,只有极少数领导知道。意外的是,进驻永兴后,陈晓青黑社会组织团伙对我们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并反过来跟踪我们。”一名办案民警介绍,种种迹象表明,他们当中有“内鬼”,通过排查,很快查出“内鬼”就是永兴县公安局的一名副局长。

  在专案组办案期间,永兴县先后有几名公安局副局长因涉嫌庇护黑社会性质犯法组织而被查处。

  经过近3个月机密调查摸排,以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为首的涉黑犯法组织基本出现,省公安厅从郴州、长沙等地抽调90多名精兵强将全力追捕。

  2010年春节上班后第一天,专案组派遣十余名民警前往永兴侦察。专案组决定,于2010年3月15日晚上10点对该黑社会组织团伙的22名主要成员同时进行抓捕。依照专案指挥部的要求,要确保三个“黑老大”缉拿到案,其他重点抓捕对象60%到位。为此,专案组于3月13日和14日进行了两次抓捕预演。3月15日,警方分离在郴州市区、永兴县及广州市等地,将该涉黑组织的头目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及骨干成员共22人全体抓获。

  团伙以黑敛财,聚财护黑

  据《郴州日报》报道,警方介绍,该团伙有几大突出特点: 一是成员庞杂,组织周密。该团伙有50多名两劳释放人员,还有国家工作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组织大部分成员都有文身,头目许以国文有“关公”,其他小弟文有“龙、蛇、虎、狼”等。二是团伙成员穷凶极恶,心狠手辣,致多人死亡、重伤。该团伙组织的成员将人砍成重伤后,躲风回来竟向受害人索要跑路费。团伙组织成员还多次到学校招募学生看场子。有成员称,如果老大要其去杀自己的父亲都不会迟疑。三是长期作案,罪恶累累。有的组织成员交待的罪恶多达400多页。四是以黑敛财,聚财护黑。该组织主要成员个人资产都在数百万元到近千万元不等,他们开设赌场、强揽工程、组织卖淫、收取保护费等,无恶不作。五是政治渗透,追求庇护,组织头目有人担任过村主任、村支书等村干部。

  法院计划审理14天左右

  此外,该案多名受害人以及受害人家眷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由于该案被告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庞杂,郴州市中院经过精心筹备,严密安排,依法肯定于4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计划开庭14天左右。

  开庭前,郴州市中院抽调、借用精兵强将,组成了审理“9·22”案件的专案组。专案组成立后,该院部署了专门的办公场合,让专案组集中办公。

  目前,全体起诉书的送达任务已经顺利完成。同时,自新春上班第一天起,合议庭成员就提前了解案情,积极投入到对起诉资料的阅卷中,并就庭审中合议庭成员之间负责审理的罪名及事实进行了分工,为庭审顺利进行做好了充足筹备。

(编辑:SN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