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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漏水十年没修好 开发商被判赔偿业主120万--中国国情
2012-05-18

  南都讯 记者卫学军 通信员廖蔚 奢华别墅漏水十年没修好,东莞的方先生开发商和物管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00多万元。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开发商被判补偿业主包含维修费在内的各种损失120万余元,另外还需承担案件受理费2万多元和鉴定费10万余元。目前该案仍在上诉期,双方暂未表现是否上诉。

    奢华别墅漏水业主状告开发商

  2001年11月6日,方先生与太太张女士破费365万,在东城某高端花园买了一套别墅样板房。“当时认为装修得不错,认为入住后不用再大规模装修。”张女士说,没想到图省事却带来了十年懊恼,“到了2002年,整栋别墅都漏水、渗水,房间、客厅、卫生间、车库,无一幸免。”

  对此,物业公司回应称,一直都自动派人前往维修。一怒之下,方先生从2006年开端拒交管理费。

  2010年,物业公司将业主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所欠水、电、燃气、管理费共计10多万元。而方先生则表现,要交水电费,把房屋修缮好是前提,并反诉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要求赔偿维修损失55万元。

  今年2月21日,该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方先生的代理人提出了共计200多万的赔偿要求。方先生代理人说,根据《鉴定报告》表现,案涉别墅主体构造存在问题,且因为渗、漏等问题不断返修,使用年限已经达不到国家尺度的50年使用期限,房屋“寿命”减少至30年。所以方先生依照使用年限来计算赔偿,以365万乘以40%(20年使用期限的折损),得出最后的赔偿金额为146万元,加上之前10年来的房屋维修费用,共计200多万元。

  涉事房屋构造有较大安全隐患

  庭审之时,开发商代理人称,案涉别墅是样板房,而不是精装修房,两者存在实质差别,由于样板房本身价格优惠,即使存在瑕疵,原告也应承担相应风险。

  法院现场勘查中发现,案涉别墅的多处天花、墙体确切存在渗水的痕迹,二楼木地板有显著凸起,外墙还有显著的裂痕。经方先生申请,经摇珠肯定一家鉴定机构对案涉别墅进行鉴定,并委托评估公司对别墅维修费用进行评估。

  鉴定看法显示:该房屋建造进程中,违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勘探设计文件和施工质量掌握材料很不齐全,存在诸多由于偷工减料或施工不当、或设计失误造成的质量缺点,极大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今年1月3日,深圳市华南价格鉴证财产评估有限公司,依据上述《司法鉴定看法书》及现场勘验情形作出《价格鉴证报告》,认定案涉别墅的维修费用造价为422307.19元,维修期间租用同规格别墅的费用为48000元。

  焦点

  法官提示:谨防样板房陷阱

  庭审中,开发商称,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商定,屋面防水的保修期为5年,装修的保修期为2年,截至2006年11月11日,保修期间已经届满,并指方先生以案涉别墅存在严重漏水、裂痕等问题提起诉讼,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以为,案涉别墅主体构造的保修期限为50年,并不是2年。而方先生是在鉴定结论出来后,才明确知道自己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及严重程度,所以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规定。

  4月28日,经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被告开发商赔偿方先生支付维修费用422307元、支付维修期间租用同规格别墅的费用48000元、赔偿损失730000元,共计120万余元。另该案受理费2万多元和鉴定费10万余元由开发商承担。据了解,目前该案仍在上诉期,双方暂未表现是否上诉。

  该案的主审法官表现,基于样板房的特别用处,样板房更加重视装修的直观效果,往往并不以寻求质量以及适用性为目标,工艺流程、工程质量上存在隐患的后果。如果市民选购样板房,必定要特殊注意装修的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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