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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称违规公路收费站资金具体数字审计后公布--中国国情网
2011-04-29

  ■新闻继续追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郭尧、通信员唐联彬报道:近日,包含央视《经济半小时》等栏目持续报道了花都区境内公路收费站收费期限超过国家相干规定时限等问题,花都区也曾经向媒体发出官方通报(见本报4月17日a7版报道),但仍引发媒体质疑:为何没有提到收费的来龙去脉,业主的股东多已破产清理,到底这么多年的巨额收费具体去了哪里?对此花都区宣传部昨日再次作出回应,但并没有提到收费公路收入与具体偿还数额等情形。

  首次回应收费去向

  花都区委宣传部4月17日向媒体发出了《花都境内收费站情形介绍》的通报,通报中称,花都区预计在一年内,区政府将通过财政出资回购外商股权。一旦回购胜利,即可申报从经营性收费改变为非经营性收费,从而达到下降该收费公路的收费尺度并缩短收费年限的目标。但当中并没有提到路费收入与去向情形、路桥 所为何代行经营权等相干问题等问题。

  有媒体质疑,业主新东华道路发展有限公司已经“离奇失踪”,且7年未进行工商年检 ;而这18年来,花都区政府旗下的花都区路桥收费所竟“代行”经营权收费,总路费收入估量超过10亿元,这笔钱又是如何使用?

  花都区昨日在通报中回应,收费站的业主为广州市新东华道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华公司”),是一家中外合作经营的公司,1993年8月,经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的“穗外经贸业[1993]627号”文批准成立,当时合作方的中方是:花县路桥工程发展公司,外方是:澳门新东华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十年。而当中股东经过多次退出与转让后,到目前为止,新东华公司各方股东的权益比例为:中方花都区路桥工程发展公司占15%;外方澳大利亚花都发展有限公司占35%;外方香港致邦投资有限公司占40%;外方香港惠宇投资有限公司占10%。但外方股东三家公司均已破产清理,中方股东花都区路桥工程发展公司仍在经营。

  那为何由路桥收费所来负责收费?通报中回应,合作企业———广州市新东华道路发展有限公司一开端运作,就于1993年8月10日出具委托书,明确委托花都市路桥收费所代合作企业征收过往车辆的路桥费。虽然后来合作企业的股权发生了变更,但股东一直都没对这一委托收费的做法进行修改,因此这种模式沿用至今。

  另外,从2002年开端,因澳大利亚花都发展有限公司和香港的两家公司都进入了破产清理程序 ,为确保路桥收费的秩序,增强对路桥收费的管理,路桥费收入开端由区财政局设专户监管,规定了路桥费收入中的60%专门用于偿还银行 的贷款,其余40%用于偿还其他银行的贷款本息及区路桥收费管理所的经营管理费用、道路维修 及偿还合作企业的其他债务。

  不过2002年之前,花都的路桥收费设立路桥收费专户,由合作公司管理及支配。所收费用用于还贷、付息以及日常的经营管理,还有部分换成外币用于支付澳洲 及香港股东分红。对于这一时段的收支具体数额,花都区回应表现尚有待审计。

  具体数字审计后公布

  通报中表现,花都区委区政府高度看重,表现要尽快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一是要求职能部门与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沟通调和后,敏捷对合作企业的合作年限和收费期限予以规范。二是加派人力,加快与外商洽谈由政府回购股权的进度,使花都区地路桥收费尽早纳入广州市年票制范围,从根本上解决收费年限的问题。

  不过对于这个收费站迷局中,仍有许多问题未能解释清晰。如到目前为止已经收费18年,现在还没还完债务?还要还多少?有媒体推算12个收费站收费18年中,路费总收入起码达十多亿元人民币,是否属实?实际又是多少?又如今外方股东三家公司均已破产清理,一直以来又有多次转让退出,路费收入在这些股东当中是如何分配的?对于这些问题,羊城晚报记者向花都区宣传部提出,仍有待回应。

  花都区通报表现,将敦促合作企业尽快雇请社会审计机构,对路桥收费收支情形进行全面审计,得出客观公平的结果向公众公布。并要求区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在审查进程中如有发现违纪违法的行为坚决查处。

(编辑:SN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