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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获助学金--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29

    广东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XueSheng]每年可获1500元国家助学金

    新华社广州4月27日电(记者郑天虹)广东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广东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XueSheng]国家资助[ZiZhu]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根据意见,广东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XueSheng]国家资助[ZiZhu]制度,由中央、省和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ZiZhu]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XueSheng]。资助[ZiZhu]面按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0%确定。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XueSheng]国家助学金资助[ZiZhu]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XueSheng],资助[ZiZhu]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按学年发放。资助[ZiZhu]对象每学年评审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XueSheng]可在每年9月开学时到学校领取并填写《广东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XueSheng]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各学校对申请表进行评审,按市、县(区)教育、财政部门下达的国家助学金资助[ZiZhu]名额提出国家助学金资助[ZiZhu]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XueSheng]初步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即确定为该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ZiZhu]对象。

    意见指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XueSheng]国家资助[ZiZhu]政策将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ZiZhu]、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措施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XueSheng]资助[ZiZhu]政策体系,从制度上逐步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XueSheng]的就学问题。

    据了解,目前广东已先后建立健全了免费义务教育、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XueSheng]资助[ZiZhu]政策体系,并逐步对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免学费政策。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XueSheng]国家资助[ZiZhu]工作的正式实施,则标志着广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XueSheng]资助[ZiZhu]体系已经实现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覆盖。